考試律師民法第一題的最後一小題 - 考試Jake · 2015-10-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題目大意就是 乙委託甲經營的a公司出售汽車(甲為負責人) 汽車後來被偷了 乙能不能對甲跟a主張民法185 先不要討論是否可以成立 我看補習班解答 第一段論28條 第二段論188條 就我遙遠的印象,這兩個條文不是應該是互斥嗎(老王看法) 為何會放在前後段落說明,而且答題論述並沒有認為互斥 是實務有不同看法嗎?! 麻煩解惑一下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 考試All CommentsGeorge2015-11-01公司負責人為代表人 不是受僱人唷 民法28條才對Skylar DavisLinda2015-11-03嗯哼,key word 代表人Callum2015-11-07又寫錯了 !!!!! 哭哭 !!!!!Franklin2015-11-08老實說我覺得今年考的偏基本概念的掌握,好像是個趨Barb Cronin2015-11-08勢,不過這也對,基本概念掌握才能掌握千變萬化的案件James2015-11-11這條平常不會唸,考試才認識它Valerie2015-11-13公司代表人的概念今年公司法也有考唷Sandy2015-11-16至少要寫出key word "代表人".Robert2015-11-20我覺得不需要區分這麼細,題目是問有沒有構成185,就把這條相關爭點跟司法院例變字帶進去,分別假設成立侵權與不成立侵權時情況這樣就好,而且這條說加是經營公司之人,應該不會有188的問題Suhail Hany2015-11-21Sor打錯,「這題說甲是經營A公司」所以不會有188Yedda2015-11-23我自己是寫 依現行科技 即便有鎖密碼亦無法避免遭竊 故行為與結果間欠缺因果關係 不成立侵權 自不構成185Ivy2015-11-26樓上,水喔XDDDDDDDSusan2015-11-26樓上再討論因果關係 是吧Iris2015-11-29對啊 很偏差很多嗎Daniel2015-12-02搞不好你拿題拿七 八成阿 我完全沒想到的點Joe2015-12-06新奇 有趣 夠噱頭 你看過食神吧 拿貢丸來打乒乓球的概念.出奇致勝或許大受好評阿!!!David2015-12-08拿七八成分數 應該很高了Lauren2015-12-11希望如你所言囉哈哈Kyle2015-12-15XDDDRobert2015-12-18只是 新奇 有趣 夠噱頭 是把兩面刃就是了XDDDDD你懂得XDDDEartha2015-12-22我懂 就像人生一樣 不是輸 就是贏Megan2015-12-24你忘了投降輸一半喔,要溫習一下星爺系列.是說輸一半還是輸就是了,但至少有錢搭車回家QQEdith2015-12-25折衷說XDDDDDConnor2015-12-28我怎麼記得nk 大已經是律師了呀~還是我記錯了XDSusan2016-01-02肯定是寄錯人了 我還是魯蛇Related Posts刑訴解題書體檢心得文補習人數變少,補習費卻貴,套用在經濟學??嘉義唸書的好地方 地藏庵超優自習室請問若何查詢104菸酒公賣局應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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