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考試心得 - 考試
By Annie
at 2008-11-27T11:49
at 2008-11-27T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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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幫保成寫了篇心得
特於此與版友分享。
感謝本版前輩,感謝上帝。
前兩年,我前後落榜過八次
95年台大法研、律師、司法官(律司差約17分)、調查局、高考法制、地特法制
96年律師、司法官(差約1~3分,後三者均因故有報名未考試)
先檢附今年成績:
成績 錄取標準
高考 : 63.47 63.17
調查局 : 67.8 60.2
司法官 : 51.5285 50.9 (但因專業科目未達50,未錄取 XD)
律師 : 57.17 48.2
------(以下為本文)------
坐在電腦桌前,
回想大學時作了四年的法學院逃兵,
兩度瀕臨二一,
二十六歲才第一次參加律師考試,
何其有幸能在兩年後的今日,
於國考的苦海中上岸。
回首過往,
不勝唏噓,卻也痛快。
以下是筆者兩年來的些許心得,提供參考:
1.補習。
基於前述,
退伍後我一切從頭準備起,
第一年跟著補習班進度上課,
一星期約上二到三門。
課前我會利用二到三小時預習今天上課的進度,
至少初略了解本次上課的
(1)內容大綱
(2)本次內容在整個法體系中位置
(3)主要爭點。
課後二日內趁記憶尚新鮮一定複習,
讓該科目的架構能隨著課程的進行逐漸在心中建立。
簡言之:課前預習、專心上課、課後複習,
一輪課的時間可以唸三次,加強記憶。
2。讀書與獨立思考能力訓練。
律師與司法官考試是要選取國家未來從事審判與訴訟實務,
具獨立思考能力以認事用法的人才。
故在國考的十三科法科中,
如何掌握有限的讀書時間,
將各科架構、爭點充分理解並放入我們有限的記憶體中,
以下是筆者的一點讀書心得:
首先,建立架構。
每部法律都有其最上位的中心思想(例如:海商法之發展海運),
從該中心思想下衍生各種制度設計
(例如:船舶章大致上是民法物權篇之特別規定、
運送章為特殊債各的契約類型、
碰撞章為侵權行為
海難救助為無因管理之特殊規定),
各制度亦有其構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內容,
而面對每一部法律,我都會如此思考其整體架構為何。
再者,掌握爭點。
骨架有了,再慢慢依其位置填充血肉。
爭點即為學說或實務在解釋適用法條上有所爭議。
而要掌握爭點,
應先思考其爭點依據、窮盡所有可能解釋途徑、
你認為依你對這部法律的理解,哪一種解釋途徑最為合理。
換言之,筆者不建議直接背誦實務及通說見解,
畢竟,在律師司法官考試中(尤其是已附法條的現在),
是否具備「說理能力」才是此程度的考試所要鑑別的。
經過自己確實思考後,再參閱實務及通說見解,更能加深印象,
筆者認為這樣書唸起來也比較有趣。
3。讀書計畫及時間分配。
考試的分數大致上會符合一個公式:
讀書時間*讀書效率+臨場狀況+運氣。
運氣是個亂數,我們無法掌握;
臨場狀況只要避免失常,通常不致影響最終結果,
我想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於讀書的時間與效率上。
如何找出最適的讀書時間以達最佳讀書效率,筆者是靠著一個有效的讀書計畫。
而ㄧ個讀書計畫成功,關鍵在於「對自己的了解」。
換句話說,
要先了解自己念書時間的平均能耐(每週幾天、每天幾小時)、每小時能唸的份量。
切莫貪多以致無法執行,
不僅失去讀書計畫的目的,
更會徒增不必要的焦慮。
至於讀書時間分配,我平均每天唸書時間約8小時,
大致分為2:3:3。
前兩小時複習前一日所唸的部份
(筆者認為24小時內的複習對於熟悉記憶前日內容非常有幫助),
其餘六小時平均分給兩科。
並設1小時彈性時間,
若有達到就用來運動,反之就拿來唸沒唸完部分。
4.讀書材料。
教科書或參考書的選擇因人而易,
筆者除行政法有閱畢吳庚老師大作外,
多選擇與自己「頻率」較合的參考書,
也未嚴格遵守所謂「一本書主義」,
基本上有不懂的部份就找多找幾本來看
(如強制處分與證據能力我就同時參酌林鈺雄師與王兆鵬師),
沒什麼疑問就一本看到底。
5。實作練習。
實作題目(包括考古題和期刊中的「實例研習」)的重要性我想筆者不需贅述。
大家都知道,
老師評分依據是各位寫在紙上的答案,
而非讀過幾本書或背過多少實務見解。
所以,準備國考的最終目標應是:能寫出好答案。
當然,前提是對各科的問題意識熟悉到一定程度。
而一個好答案,應滿足五個條件:
爭點掌握、論理清楚、涵攝確實、用字鍊潔、字體端正。
首先,一般而言,一個實例題中會有三到五個爭點,
考生應有能力還原出題老師以案例事實包裝的爭點為何,
而此部分能力的培養即奠基於平日的實作練習。
再者,所謂論理清楚,
即為三段論法中大前提論述邏輯應務求嚴謹,
推論過程應環環相扣,避免跳躍。
其三,為筆者去年自我檢討下最大的錯誤,在此提出供各位參考。
所謂涵攝確實,
試借撲馬老師講義之一例:
甲開搶射殺乙,乙隨之死亡,如何敘述甲有殺人故意?
可能寫法有二:
(1)甲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
此寫法乍看無誤,但事實上卻根本未涵攝;
換言之,其僅有結論,未有大前提如何連結到小前提的說明。
(2)甲主觀上對其開槍行為,將可能導致乙死亡之結果,
均有認知且有意使其發生,甲具有殺人故意。
後者才是涵攝。
其四,用字鍊潔與字體端正,
則是降低閱卷者第一印象不佳,以致沒耐心看完答題即草草給分的可能風險。
雖然閱卷者也知道國考對考生的重要性,
但人非聖賢,老師要看超過六千份考卷,大家要將心比心。
最後,筆者提出一點關於「下標題」的小想法:
下標題能使答案清楚是好事,但建議兩個層次已足
(即除題號外,向下再分(一)、1),
因為國考作答紙一題約39行,
倘標題分得過細,勢必壓縮大前提論述及涵攝的空間,
反而使答案易流於空洞化,
使老師誤判答題者只知死背書而欠缺論述能力。
6.心理素質。
最末,我覺得在國考沙場中真正的輸贏關鍵,
是心理素質。
首要是「自律」,再者是「自信」。
二者兼具,國考何懼?
敬祝各位早日上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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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ob
at 2008-11-30T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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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12-02T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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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12-07T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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