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家務助手,學生可 - 面試
By Oscar
at 2020-05-29T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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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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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5月30-9月15日)
排班方式:(每週1-5)
每日工作時間:(上午10:00-下午4:00 時間可以再商量)
每日休息時間︰(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包中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70)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每月底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私人住宅.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6巷)
勞務內容︰(打掃家裡,整理衣物)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私人住宅: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6巷)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曾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或簡訊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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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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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5月30-9月15日)
排班方式:(每週1-5)
每日工作時間:(上午10:00-下午4:00 時間可以再商量)
每日休息時間︰(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包中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70)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每月底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私人住宅.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6巷)
勞務內容︰(打掃家裡,整理衣物)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私人住宅: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6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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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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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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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20-06-03T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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