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無緣無故被重傷打,但是對方卻只想和解我該怎麼辦? - 工作
By Noah
at 2011-04-06T00:00
at 2011-04-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做娃娃機的老闆,前幾天有一群流氓在我的店裡鬧事,砸店又約我到現場之後說,我的機台吃了他2-3百塊的錢,說要我報警找警察說!!
後來我打了110說沒幾句話就被球棒打,他們三個人打我一個,結果警察到現場後有抓到人,之後我們是揚言要告他們,但是對方請當地的議員說要跟我們和解!!
我們要怎們做才比較不會吃虧呢?
這是4/2才發生的事,我到現在行動還是不方便,左手骨折、右手食指骨折、兩腳膝蓋都挫傷、頭部是沒什麼大礙,可是都有瘀青,背部也是,走路還有點一跛一跛的,而且家裡的經濟來源就是我的工作,然後我還要頻頻上醫院複診,我行動不便只好拜託朋友載我!!
這樣我可以跟他求償多少呢?
還有警察到現場時,竟然沒有幫我叫救護車,竟然是騎車就走掉了剩下我一個,我還自己開車到派出所他們才幫我叫救護車,這樣的情況我又該怎麼辦呢?
Update:
那我該用什麼樣的法律途徑呢?
請各位大大能給我一點意見嗎?
我們昨天去到警察局時,警察竟然因為當時幫我們承辦的警員不在所以要我們今天再去,
現在警察還有這樣分的喔?感覺上有點在堆卸責任!!
而且我們跟他說我行動不方便,不能去派出所可以請那位員警到我們家裡做筆錄嗎?
他們竟然回我們"你可以去拜託他"
這不是就是警察因該要做的事嗎?為什麼我們還要拜託他?
後來我打了110說沒幾句話就被球棒打,他們三個人打我一個,結果警察到現場後有抓到人,之後我們是揚言要告他們,但是對方請當地的議員說要跟我們和解!!
我們要怎們做才比較不會吃虧呢?
這是4/2才發生的事,我到現在行動還是不方便,左手骨折、右手食指骨折、兩腳膝蓋都挫傷、頭部是沒什麼大礙,可是都有瘀青,背部也是,走路還有點一跛一跛的,而且家裡的經濟來源就是我的工作,然後我還要頻頻上醫院複診,我行動不便只好拜託朋友載我!!
這樣我可以跟他求償多少呢?
還有警察到現場時,竟然沒有幫我叫救護車,竟然是騎車就走掉了剩下我一個,我還自己開車到派出所他們才幫我叫救護車,這樣的情況我又該怎麼辦呢?
Update:
那我該用什麼樣的法律途徑呢?
請各位大大能給我一點意見嗎?
我們昨天去到警察局時,警察竟然因為當時幫我們承辦的警員不在所以要我們今天再去,
現在警察還有這樣分的喔?感覺上有點在堆卸責任!!
而且我們跟他說我行動不方便,不能去派出所可以請那位員警到我們家裡做筆錄嗎?
他們竟然回我們"你可以去拜託他"
這不是就是警察因該要做的事嗎?為什麼我們還要拜託他?
All Comments
By Adele
at 2011-04-07T15:45
at 2011-04-07T15:45
我是做娃娃機的老闆,前幾天有一群流氓在我的店裡鬧事,砸店又約我到現場之後說,我的機台吃了他2-3百塊的錢,說要我報警找警察說!!後來我打了110說沒幾句話就被球棒打,他們三個人打我一個,結果警察到現場後有抓到人,之後我們是揚言要告他們,但是對方請當地的議員說要跟我們和解!!我們要怎們做才比較不會吃虧呢?這是4/2才發生的事,我到現在行動還是不方便,左手骨折、右手食指骨折、兩腳膝蓋都挫傷、頭部是沒什麼大礙,可是都有瘀青,背部也是,走路還有點一跛一跛的,而且家裡的經濟來源就是我的工作,然後我還要頻頻上醫院複診,我行動不便只好拜託朋友載我!!這樣我可以跟他求償多少呢?還有警察到現場時,竟然沒有幫我叫救護車,竟然是騎車就走掉了剩下我一個,我還自己開車到派出所他們才幫我叫救護車,這樣的情況我又該怎麼辦呢?那我該用什麼樣的法律途徑呢?請各位大大能給我一點意見嗎?我們昨天去到警察局時,警察竟然因為當時幫我們承辦的警員不在所以要我們今天再去,現在警察還有這樣分的喔?感覺上有點在堆卸責任!!
而且我們跟他說我行動不方便,不能去派出所可以請那位員警到我們家裡做筆錄嗎?他們竟然回我們"你可以去拜託他"這不是就是警察因該要做的事嗎?為什麼我們還要拜託他?
首先
本件三位行為人所涉及的刑事犯罪
應當是傷害、毀損跟恐嚇(或是恐嚇取財)
這部份您應當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該三位行為人依法即須負擔刑事責任!
再者,您針對您受有的損害
姑不論是毀損機台、營業損失或是醫療費用等
您都可以請求對方給付
或是等待該三位被告遭檢察官起訴後
逕行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之!
另外關於員警的部份
由於其辦案態度可能令您感到不滿
此時您可檢具事證申訴之
當然針對本件案件內容
會建議您直接提起告訴
可能會比較省時,也會比較有效力!
以上提供您做參考
歡迎來信詢問!
By Daph Bay
at 2011-04-08T13:18
at 2011-04-08T13:18
警察到現場後有抓到人
=> 那就是有做筆錄囉。 你有順便拍照跟去醫院驗傷嗎? 未來提告的證據
議員說要跟我們和解
=> 和解的條件呢? 要賠多少,你都沒提到看來是說假的拖時間而已啦~ 和解是一個選擇,不過應該是後面再選,因為人性都是這樣。遇到好人當然很快,遇到壞人就算答應了賠,最後也只是一連串拖欠+欺騙,就是拖時間啦。
求償多少?
=> 醫藥費,損毀,營業費,精神。
還有警察到現場時,竟然沒有幫我叫救護車
=> 這,請問你有流血嗎? 或是外觀看起來不嚴重。 如果你有流血警察不處理那很糟糕,若只是外觀誤會哪你應該當時就自行提出而非事後抱怨。
我該用什麼樣的法律途徑
=> 可直接提告傷害、毀損。 已報案了,後續警察會調查後會移送檢察官處理起訴,最後送法院判
去到警察局時,因承辦的警員不在所以要我們今天再去
=> 我不認為這有錯。 後續問案並非緊急事故,請問你有事先打電話去警局問嗎? 還是直接就衝過去。
請那位員警到我們家裡做筆錄
=> 這我不清楚,應該可以申請,不過你說"走路還有點一跛一跛的",表示還能走,申請可能不會過。
這不是就是警察因該要做的事嗎?為什麼我們還要拜託他?
=> 我想你可能是你沒注意到,講話帶刺,別人自然也會對你講反諷的話。
-----------------
因為你非重傷(指殘廢)所以上法院也判不重,我會建議你拿到合理的賠償後和解,但是要確認能拿到錢。不過對方若事既然是存心鬧事,當然也不會輕易賠償 ~
By Jake
at 2011-04-10T07:02
at 2011-04-10T07:02
By Aaliyah
at 2011-04-06T18:35
at 2011-04-06T18:35
待你行動方便時,身體ok些再去,也可以。六個月內即可。
和解不是這個時間點。慢一些。
小事就拿棒球棒打人?幹嘛?想置人於死嗎?不太像話。
地檢署偵查起訴後,地院審理期間,再談和解也不遲。
你必須整理求償項目及金額,並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方式求償。
本案不建議和解,否則將來受害的人=會更多。
本案允許你來信,尋求全程協助。
By Emma
at 2011-04-07T08:32
at 2011-04-07T08:32
應該是夠你玩殘對方了
住院費.醫藥費.精神賠償.不能營業之損失
幹嘛和解?
不需要和解,你一樣可以拿到你該拿的,還外加送對方去啃免錢飯,暫時解除社會危機,不但可以出口惡氣,也算是作件功德善事,何樂不為?
By Ingrid
at 2011-04-06T18:25
at 2011-04-06T18:25
1 不要和解 你驗傷就算是總統來也沒辦法
議員又怎樣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2 夾不到就可以動手打人?台灣沒法律嗎?
3 關於補償方式 還要你自己請朋友送你到醫院
他們這些人沒有廉恥 做錯事還不出面自行處理
這一切的一切補償 都交給法律途徑來處裡
4 不可以讓這些不知廉恥的傢伙 有機會消遙法外
不管補償是怎樣 只是要一個公道 要讓他們知道
做事情之前請三思年輕如果是本錢 到監獄裡
過完他們的本錢 再回到社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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