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病假兩天公司來電請我辦離職 - 醫生

Table of Contents

我3/10到現任公司報到上班,因之前開刀的傷口流血,所以於3/17.18連請兩天病假(有醫生證明),18日早上請假時,廠長同意,我確在傍晚接到公司人事電話告知請我辦理離職,原因是(不接受試用期請假),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有我該有的權力(例如,非自願離職證明跟失業給付申請),因為明天

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4-03-23
hi,發問者您好:請假是勞動基準法給勞工的權利,並不會因為是在試用期內就不能請假,公司只有要求附請假證明的權利。在試用期內公司可以說你不適任,把你資遣(非自願離職),但是不能因為請假就要你自動離職。公司不願意給你離職證明的話,也不會影響你請領失業給付的權利,你去公立就業服��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3-22
非自願離職證明?可以試用期間是可以請你走路的,因為資訊不對稱,公司不了解你是怎樣的一個人。所以,可以叫你走路!但你可要求遣繕費,但是不夠買便當跟失業給付申請?那要連續工作幾年才有1個禮拜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