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理賠事項 - 醫生
By Anonymous
at 2011-10-25T00:00
at 2011-10-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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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22車禍
我是直線 對方是下交流道 但我的路線有紅綠燈 對方沒有紅綠燈ㄝ沒有警示燈
我有住院一個禮拜 醫生開證明是說:1.右側臀部挫傷倂右側骨盆骨折2.頭部外傷併頭皮血鍾3.
需休養3個月,需人看護1個月4.骨盆閉鎖性骨折
最近有回診 醫生ㄝ有幫我開正名需再休養一個月 但有說要復健卻沒幫我開在證明上
車禍至今已經快5個月這當中ㄝ有跟對方談和解只是談ㄉ過程中不是很順利調解當然不可能一次ok
第二次調解對方保險說可以理賠20萬<不同業務人員> 第三次調解卻只有15萬 這價錢我們ㄝ不可能接受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卻說只理賠10萬 不然12萬我在報公司
這價錢我們更不會接受
請問是不是有行政院保險局 他們有專門管理保險公司ㄉ呢
不然我們是布氏就被保險公司黑白喊價錢 和解阿
Update:
肇事者是沒錢一族
年紀ㄝ50歲ㄌ
艾.....
Update 2:
對方車子明明仕公司車卻沒報公司車
對方保險公司還是分開ㄉ強制險是只要給收據就好
意外險ㄉ保險公司感覺就是要凹我們
閉鎖性骨折 既然只願意賠我們12萬
光是我們資出的就已經超過那價錢魯
肇事者還是吃人家ㄉ頭路 肇事者的老闆ㄝ不出面 就多推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是怕上法院到時拿的價錢比保險公司開ㄉ還要底
那我不就浪費時間.金錢 卻得到比調結會ㄉ錢還要少
那根本划不來
我是直線 對方是下交流道 但我的路線有紅綠燈 對方沒有紅綠燈ㄝ沒有警示燈
我有住院一個禮拜 醫生開證明是說:1.右側臀部挫傷倂右側骨盆骨折2.頭部外傷併頭皮血鍾3.
需休養3個月,需人看護1個月4.骨盆閉鎖性骨折
最近有回診 醫生ㄝ有幫我開正名需再休養一個月 但有說要復健卻沒幫我開在證明上
車禍至今已經快5個月這當中ㄝ有跟對方談和解只是談ㄉ過程中不是很順利調解當然不可能一次ok
第二次調解對方保險說可以理賠20萬<不同業務人員> 第三次調解卻只有15萬 這價錢我們ㄝ不可能接受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卻說只理賠10萬 不然12萬我在報公司
這價錢我們更不會接受
請問是不是有行政院保險局 他們有專門管理保險公司ㄉ呢
不然我們是布氏就被保險公司黑白喊價錢 和解阿
Update:
肇事者是沒錢一族
年紀ㄝ50歲ㄌ
艾.....
Update 2:
對方車子明明仕公司車卻沒報公司車
對方保險公司還是分開ㄉ強制險是只要給收據就好
意外險ㄉ保險公司感覺就是要凹我們
閉鎖性骨折 既然只願意賠我們12萬
光是我們資出的就已經超過那價錢魯
肇事者還是吃人家ㄉ頭路 肇事者的老闆ㄝ不出面 就多推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是怕上法院到時拿的價錢比保險公司開ㄉ還要底
那我不就浪費時間.金錢 卻得到比調結會ㄉ錢還要少
那根本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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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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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at 2011-10-29T03:56
at 2011-10-29T03:56
我是直線 對方是下交流道 但我的路線有紅綠燈 對方沒有紅綠燈ㄝ沒有警示燈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我有住院一個禮拜 醫生開證明是說:1.右側臀部挫傷倂右側骨盆骨折2.頭部外傷併頭皮血鍾3.
需休養3個月,需人看護1個月4.骨盆閉鎖性骨折 傷勢不輕,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另和解部份,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醫療費用建議先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最近有回診 醫生ㄝ有幫我開正名需再休養一個月但有說要復健卻沒幫我開在證明上 復健沒寫沒影響,休養求償工作損失的部份,除醫生所寫的診斷證明書之外,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 車禍至今已經快5個月這當中ㄝ有跟對方談和解只是談ㄉ過程中不是很順利調解當然不可能一次ok
第二次調解對方保險說可以理賠20萬<不同業務人員> 第三次調解卻只有15萬 這價錢我們ㄝ不可能接受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卻說只理賠10萬 不然12萬我在報公司
這價錢我們更不會接受 保險公司就是如此,見你對理賠的不了解,處處刁難,步步逼迫。如此傷勢僅賠十萬,欺人太甚。 請問是不是有行政院保險局 他們有專門管理保險公司ㄉ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其監督單位。除此之外,亦可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其總公司或產險工會申訴,但有沒有用要看方法。 不然我們是布氏就被保險公司黑白喊價錢 和解阿
除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2011-10-30 22:43:14 補充:
保險公司就是如此
加油囉
至於上法院是否會更低
若依你所述的情況來說
不太可能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10-29T06:38
at 2011-10-29T06:38
亚伽俠傄儧凋呀厜
By William
at 2011-10-25T05:13
at 2011-10-25T05:13
我是直線 對方是下交流道 但我的路線有紅綠燈 對方沒有紅綠燈ㄝ沒有警示燈
交岔路口,有號誌要先釐清號誌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或者自費三千送鑑定
我有住院一個禮拜 醫生開證明是說:1.右側臀部挫傷倂右側骨盆骨折2.頭部外傷併頭皮血鍾3.
需休養3個月,需人看護1個月4.骨盆閉鎖性骨折
最近有回診 醫生ㄝ有幫我開正名需再休養一個月 但有說要復健卻沒幫我開在證明上
要區分,強制險與非強制險
強制險不用和解不用對方同意
目前看來
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以及看護沒有問題 ( 看護每天 1200 X 住院天數 )
居家看護以必要者為限,有牽涉到其他法規,請醫生著名在診斷書上
往返回診的交通費用,可以計程車,記得索取收據
偷雞的做法,收據一張,自己家人載運
骨折的鋼板、剛釘,兩萬內
居家看護,下次回診請醫生補上
非強制險的部分,和解以後才能拿到錢
另外其他保險,學團勞商等等
車禍至今已經快5個月這當中ㄝ有跟對方談和解只是談ㄉ過程中不是很順利調解當然不可能一次ok
刑事提告,刑法 284 過失傷害,半年內提出
民事求償兩年內
有人吃軟不吃硬,你告他,他不爽陪,寧願給政府就是不給你
有人吃硬不吃軟,你告他,**上找你和解
有人軟硬不吃,釐清責任,該她負責的他會面對
所以也不是一定告了,你就一定可以拿到錢
第二次調解對方保險說可以理賠20萬<不同業務人員> 第三次調解卻只有15萬 這價錢我們ㄝ不可能接受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卻說只理賠10萬 不然12萬我在報公司
這價錢我們更不會接受
有保險公司願意出頭表示對方有買第三人責任險
那就告下去了,不用跟他客氣
先告過失傷害,這兩天趕快去 ( 半年內 )
刑法第十條第四項重傷定義看一下,可能會用到
取得對方過失傷害或者重傷成立以後
再去附帶民事賠償,想辦法取得判決書
但是你要先有一個心理打算,可能要一年後到三年後才能拿到錢
但是有機會求償金額超過 30 萬或者 40 萬
如果有後遺症 ( 腦部、殘廢、機能部分喪失等等 )
有機會超過 40 萬
但是可能要煎熬兩三年才能拿到錢
請問是不是有行政院保險局 他們有專門管理保險公司ㄉ呢
不然我們是布氏就被保險公司黑白喊價錢 和解阿
被凹了啦
想辦法取得法院民事賠償的判決書
過失傷害的相關罰責,那筆爛帳丟給對方跟保險公司去處理,與你無關
2011-10-27 00:07:10 補充
肇事者是沒錢一族年紀ㄝ50歲ㄌ
他沒錢
保險公司有錢阿
不然怎麼變成財團,買地蓋大樓 艾.....
直接去告了啦
不用跟他客氣
喪失過失傷害的提告權你更麻煩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Ula
at 2011-10-25T06:10
at 2011-10-25T06:10
你們要向肇事者求償阿
保險公司只是配合的角色
能少賠點就會少賠的
By Jessica
at 2011-10-27T00:31
at 2011-10-27T00:31
一.交通事故有兩個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保險公司僅能解決民事侵權賠償.刑事責任加害者需自行出庭.所以賠償金談不妥.即有所謂以"刑事"逼"民事"賠償.但要記得6個月內至警察機關提刑事過失傷害.以事故三聯單找管轄警察.
二當你要提訴訟前,切記要了解車禍事故你是不是屬於完全過失.因你內容不詳盡無法判斷.你可以拿三聯單到當地交通大隊申請肇事分析研判表."若你全責過失.倒可考慮以不含強制險和解. "不要提訴頌了,開庭亦對你沒幫助.
因為現在交通事故理賠.不管是法院判賠或者保險公司理賠都以"肇事分析研判表"論肇責.
如果你並不完全過失的話.那你可以求償
醫療費用
交通費(往返醫院合理交通費用)
看護費(強制險30日為限$1200/日)
住院間膳食費
住院費
停業損失.工作損失
慰問金
等等...
這些是基本的求償費用
若在不攏,可以的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但是我前面跟你談的以刑逼民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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