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今晚8/24大夜台北101內服飾整理 - 面試
By Mia
at 2017-08-24T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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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派遣]類為人力仲介派遣公司專用,跑腿工作應選[個人]類。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8/24晚上-8/25 早上(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8/24晚上-8/25早上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凌晨2400-早上約0530(集合時間為8/24(四)2340分)
下班及中場休息會依貨量略有調整(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每工作4小時 休半小時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不計薪 未供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60元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結薪周期為上月26日-本月25日 次月5日 銀行薪轉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市府路45號 台北101大樓內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協助服飾門市進貨拆箱、分類、換標…等工作
需來回走動 久站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萬寶華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3樓 (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oni 吳小姐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03-2132616#15 或line ID:601emily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尚欠8-10位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額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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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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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8/24晚上-8/25 早上(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8/24晚上-8/25早上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凌晨2400-早上約0530(集合時間為8/24(四)2340分)
下班及中場休息會依貨量略有調整(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每工作4小時 休半小時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不計薪 未供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60元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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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結薪周期為上月26日-本月25日 次月5日 銀行薪轉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市府路45號 台北101大樓內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協助服飾門市進貨拆箱、分類、換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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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萬寶華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3樓 (應填完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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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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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03-2132616#15 或line ID:601emily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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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尚欠8-10位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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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時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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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17-08-27T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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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17-08-30T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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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17-09-02T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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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17-09-06T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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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17-09-08T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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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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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17-09-11T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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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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