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就業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07-01-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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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公司資遺開立非自願離職單.一月五日去申請失業給付.一月十九日是初次認.但我一月十五要去新的公司上班.那我可以領到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嗎?
Tags: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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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07-01-13T10:25
在這裡做個不同的解釋,我想你應該是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10月9日勞保1字第0920047561號函:有關被保險人因非自願性離職退保,於申請失業給付等待期內再受僱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者,得依第11條規定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案。』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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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07-01-13T10:12
1、領取失業給付需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經完成失業認定,你一月五日去申請失業給付,一月十五要去新的公司上班,已於14天內找到工作所以未完成失業認定(不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無法領到提早就業獎助津貼。2、何謂「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提早就業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