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居騷擾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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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惡鄰居騷擾事件:今年五月中旬左右要出門時(我住4樓之3),聽到3樓-3住戶(連續四年不間斷貼紙條騷擾我的住戶)與3樓-2住戶起爭執。爭吵事由:3樓-3住戶在自家內點燃蚊香且打開門放置兩支電風扇往對面3樓-2住戶吹導致整棟大樓樓梯間都是蚊香味很不舒服,3樓-2住戶(母親是視障者、女兒育有兩子,女兒跟老公擔心小朋友、媽媽吸入蚊香對人體有害,多次規勸鄰居均無效,於是報警處理,警員遂詢問3樓-2、3樓-3住戶要不要提告?兩間住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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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5-07-26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明文規定所謂的「惡鄰條款」,也就是在住戶未繳納應分擔之費用(例如:管理、修繕費用),或是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例如:佔用公共空間、破壞建築物、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嚴重等),皆可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先促請改善,如果惡鄰居在三個月內還是沒有改善,可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結果,訴請法院強制惡鄰居遷離。不走法律途徑那就私下溝通請求改善最後一招就是
Sandy avatarSandy2015-07-25
最佳策略,把惡鄰居當成自已的好朋友,改變成好鄰居.
Lydia avatarLydia2015-07-25
板大您好近期親戚也有發生相關的疑問朋友推薦我去法律協會尋找做了電話詢問,親自和律師對談才順利解決相關網址http://www.law-pyr.com/信箱沒記錯好像是[email protected]希望能幫助到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