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告對方傷害.卻超過六個月了怎麼辦?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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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想告對方傷害.....當時他的工作是停車開單員.有天我哥哥想規勸一位不按照停車的計程車司機(就是被告).卻遭到他和他同事毆打(對面就是計程車行).我哥當天有去驗傷.也拿到驗傷單.後來對方想談和解.每個月匯5千到哥哥的帳戶(總共和解金2萬元.因為他們說沒錢.對我們也是愛理不理的).也在警察面前寫下和解書.到現在他們第一期錢都沒有匯給我們.也超過六個月了.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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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0-02-12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罪,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如今已超過六個月無法提出刑事告訴.
現只能以和解書向法院請求民事賠償(也就是打民事官司.支付命令)
Erin avatarErin2010-02-13
超過六個月只剩民事喔 還要告嗎說真的浪費時間跟錢了下次再遇到直接告就好吧
Olive avatarOlive2010-02-09
嗯....
照版大這麼的敘述來看
可以直接告他了
拿當初的和解書到法院去提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