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家一個繼承問題,
甲有兩個兒子乙成年、丙未成年,
甲死亡,乙丙未辦限定繼承,留有遺產100萬,
幾年後甲債務人A主張甲欠其債務50萬,隔了幾年後甲債務人B主張甲欠其債務150萬,試問可以拿回多少?
我的想法是50:150 = 25:75
未辦限定繼承時,因為A先主張,所以可拿回50萬;B後主張
可以拿回剩下的50萬+25萬。
這25萬由成年的乙來還。
想問大家這個想法對嗎?有類似案例或法院判決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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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兩個兒子乙成年、丙未成年,
甲死亡,乙丙未辦限定繼承,留有遺產100萬,
幾年後甲債務人A主張甲欠其債務50萬,隔了幾年後甲債務人B主張甲欠其債務150萬,試問可以拿回多少?
我的想法是50:150 = 25:75
未辦限定繼承時,因為A先主張,所以可拿回50萬;B後主張
可以拿回剩下的50萬+25萬。
這25萬由成年的乙來還。
想問大家這個想法對嗎?有類似案例或法院判決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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