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個未辦限定繼承的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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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大家一個繼承問題,

甲有兩個兒子乙成年、丙未成年,

甲死亡,乙丙未辦限定繼承,留有遺產100萬,

幾年後甲債務人A主張甲欠其債務50萬,隔了幾年後甲債務人B主張甲欠其債務150萬,試問可以拿回多少?

我的想法是50:150 = 25:75

未辦限定繼承時,因為A先主張,所以可拿回50萬;B後主張
可以拿回剩下的50萬+25萬。

這25萬由成年的乙來還。

想問大家這個想法對嗎?有類似案例或法院判決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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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4-06-13
乙丙不用拿自己的錢來還
Kelly avatarKelly2014-06-17
A先主張拿50 B後主張拿50 同時主張是A拿25、B拿75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6-19
現在全面限定了吧?
Ina avatarIna2014-06-21
如果乙,丙未依1156,1256-1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的
話,依1162-2條1,2項,僅乙須對B負25萬元之清償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