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打工時薪應該要多少才合法?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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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朋友去一家麵包店打工~工作時間從
中午12點到晚上9點一個月休4天月薪17000初
這樣平均一天都不到60元這樣合法嗎?
我可以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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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09-04-12
最低時薪已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為95元,雇主不管是不願意配合新的規定,或是藉故剝奪勞工受法規保障的福利,或藉口「打工族不適用勞基法新規定」,而違反最低時薪的規定,在行為上都已違法,依法最高可處以新台幣6萬元的罰鍰!
勞委會已經通過基本工資及最低時薪調整案,從今(2007)年7月1號開始,勞工的基本工資調漲9.09%、打工族的最低時薪也從原先的66元提高到95元。
以上法規來自於:http://www.bli.gov.tw/sub.asp?a=0012788
回到你的問題,你可以怎麼做?
如果你覺得這份薪水你可以接受,其實你就可以去做看看,年輕人賺錢打工,真正的價值在於獨立與學習社會間的人際互動,金錢部分雖然也是重要,但是在現在台灣的大環境來看,你若是面試直接要求老闆照著規定一小時給你95元,可能老闆就不考慮找你了。
你想要打工賺錢,老闆也想要省一點錢讓公司不會倒掉。
所以只要工作性質你能接受,你不妨先嘗試去做看看,也許你的表現很優秀,老闆就會自動的幫你加薪。
Oscar avatarOscar2009-04-12
如果你覺得可以就好吧
畢竟現在工作那麼難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