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怕吃苦 只想要求一個合理 -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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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公司都明說是"無經驗的廚助"了

那就該依勞基法給"廚助"的薪資及福利

除非是公司沒說清楚or原PO沒問清楚

不然這和一些惡質的公司徵"業務助理"

結果卻要你負責整個業務卻又給你"業務助理"的薪資和福利有什麼不同?

當然 原PO你什麼都沒經驗 去應徵又沒問清楚 你也必須付部分責任

我認為 如果今天是公司沒說清楚 想說隨便假藉找"無經驗廚助"來凹

那當然是公司的錯

反之 如果是原PO沒問清楚工作內容 然後又來討拍

那當然是原PO的錯

再加上現在一堆工作 都是假借XX職位之名

卻要你去做保險啊 直銷啊 或是一堆奇奇怪怪的事

這如何教大家不多懷疑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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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5-01
看到這個又讓我想到 "軟體行政助理(會程式)"這種職稱 XDDD
Tom avatarTom2012-05-03
bn大 現在真的很多這種 提醒大家要小心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5-07
問題是勞基法只有規定基本工資, 那薪水的確在基本工資之上
若是要細算,可以把超過兩週八十四小時部分換算加班費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5-09
這樣加起來的月薪如果低於最低標準才能說它是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