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了~但我的小孩呢?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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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離過婚~
我跟我現在的老公結婚要一年了~~
在這一年~~
我的小孩也叫我現在的老公(爸爸)~~
而我現在的老公也想收養(領養)~
那要有什麼相關的文件嗎??
那個財產證明是甚麼??要去哪裡申請??

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4-06-25
你好:
所有無血緣關係的收養都必須透過兒童局或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或稱收出養專業團體)辦理。因此,從民國101年5月30日開始,凡透過親友介紹的私下收養案件都屬不合法,希望透過這條法令,遏止過去私下收養衍生的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等弊病,保障每一個被收養孩子的權益。
大部分收養中心需準備相關文件大同小異
*全戶戶籍謄本(備註欄不得省略)
*財力證明(以下之文件至少具備兩項)
 1.扣繳憑單
 2.存款證明
 3.不動產所有權狀
 4.保險證明
 5.工作在職證明
*警察記錄證明
*健康檢查表
相關的資訊以下網址給你參考,裡面有詳細得流程:
http://www.tcadopt.org.tw/Content/Messagess/conten...
Dinah avatarDinah2014-06-28
1.
妳和小孩每星期日去教會聽聖樂聽道理-有小孩的免費主日學
2.
有關相關問題
請教
張老師[email protected]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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