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車禍...對方完全不出面怎麼辦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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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已經十幾天了...對方只接過2次電話.後來設拒接.我有請朋友打過通了又掛掉.當初是為了閃狗.但當時我早已停下車子.他還是從車後撞我機車.導致我背部挫傷.排氣管損壞.警察也到場作筆錄.酒測.原本要和解.但對方說沒錢.我請他想辦法借錢.我有請保險员跟他連絡.他不接就算了.還說保險员沒打給他.我們有通話紀錄及簡訊紀錄
.後來我又打給他說.你再不出面那我們只好在去一趟警察局了.他又改口跟我說他老闆要拿錢給他.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給.我氣炸了.他態度超差一付事不關己.後來就不接手機.人間蒸發....我有打給承辦員警.他說民事部份要去調解委員會.我們沒辦法處理.一樣態度很差.我無言了...現在不知如何是好...調解會很麻煩嗎?需要帶什麼東西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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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10-27
1.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你原則上尚未發現肇責.但有否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之肇事因素存在.尚待釐清.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時攜帶車禍現場圖.現場相片.車禍分析研判表.診斷書.醫療收據.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但不要獅子大開口.有損自身人格.雙方若和解不成.可在發生車禍6個月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儘快把肇事者請出來面對其應負的賠償責任.才是正辦.否則超過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就無法提告.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10-29
提過失傷害告訴他就會出面了,但要算一算是否過成本。不要做"退1元但貼5元郵票的事"。
能私下協調解決最好,或先虛張聲勢一下,說要告他過失傷害,看對方是否被嚇到而來協商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4-10-29
就提刑事附帶民事.他不出面你就告到他出面.讓他有罪你又可以得民事庭去索取賠償.
他不給錢就申請強制命令.
Hedda avatarHedda2014-10-28
若妳只要錢~~那最省事的就強制險了~~但數目不多就是了~~不然的話直接提刑事就可了~~~
Harry avatarHarry2014-10-27
民事和刑事是兩回事,私人間民事爭議(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由個人依法自行救濟,本來警方就幫不上忙,是你不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