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以申請低收入戶(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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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我爸我和我哥可是我爸基本上已經不存在了,他很早以前就離家出走跟女朋友住在一起,每次打電話來都只是要借錢,我連他住哪裡有沒有工作都不知道,反正就是很不負責任的爸爸,小時後我和哥哥是在家福中心長大的(而我媽是我小時候跟爸爸離婚了,也沒聯絡)現在我和我哥都有在上班,我月收1萬8上下,我哥2萬上下,我們兩個都成年了我爸名下沒有房子,我和我哥都是租房子住現在我要上大學了,學費對我來說負擔是很大的,我工作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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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10-03-10
●99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99年3月5日至99年4月16日止)服務專線:(02)2772-8333營建署網站3600租金補貼為期二年,去申請看看或打1999ˋ1957社會局社工會與你聯絡,或至區公所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1-30000元,約補助1-3個月,同一事件只能申請二次,找里長辦會家訪2天內,低收基本上要維持3人以上,總收入不能超過9829一個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你與哥哥2人9829乘2就是基準線,不能超過這金額,而且你們二人都有做能力收入已超過標準了,沒法辦低��
Kelly avatarKelly2010-03-11
1.自力更生值得喝采 先幫妳加油!2.我用最白話的解釋 低收資格不用想了低收戶的計算 是全戶 並不是個人因此並不是只算妳自己一個人而已 低收戶要算的範圍包括直系血親上下三代那就至少要算到妳父親及失聯多年的母親 阿公阿嬷甚至若妳哥哥與妳同戶籍的話 妳哥哥也要算進來 但這並不是因為妳有工作才不能申請低收戶(就算妳沒有工作 依妳描述的情況 低收資格應該還是不會過)因為妳已經滿十六歲了 而且妳讀夜校 那就表�
Isla avatarIsla2010-03-09
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除~1.日間部在學2.殘障、服役、服刑、無工作權外籍配偶、、、之外~~不管有沒有工作都算有工作能力的人口~~無工作者至少以17280元計算收入~~又工作者以實際收入計算收入~你目前提到的父親、哥哥、你~~都是有工作能力人~~你已經20歲沒有『無工作能力』需要扶養的人~~所以目前無法申請低收入戶~~你想讀大學~目前對你有幫助的是~~『助學貸款』以及『大專院校弱勢助學方案(弱勢助學)』助學貸款~
Ida avatarIda2010-03-11
妳好:低收入戶甲、定義:社會救助法第4條: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乙、應備文件:申請低收入戶應備妥: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2年內之內頁影印本、有工作要附最近3個月薪資證明,沒工作要附勞保投保證明、出嫁女兒戶籍謄本、切結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