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煩有誰能幫幫我們! - 工作
By Sarah
at 2009-09-24T00:00
at 2009-09-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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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被倒很多錢原本生活過的不錯也因此變成現在三餐不濟,我跟先生都是再婚共同撫養7個小孩,最大兩個已滿18也都沒有繼續升學我女兒已有固定工作但薪水不高夠自己生活.而我先生的女兒叛逆早就翹家不見人影.其他一個就讀高三,三個國中,最小的一個目前不到兩歲..最近先生身體不適無法工作而我又被這個不到兩歲的孩子綁死整個家已經完全動彈不得~我想找工作起碼可以維持一些家濟但先生身體不好又無法幫我帶小孩再說把他們兩個單獨丟在家中我也不放心..我以前做過吃的手藝還算不錯想做點小生意卻又連做生意的本錢都沒有.人說天無絕人之路.我怎麼都感覺我們已經一步一步走上絕路.信用不良想貸款沒辦法我娘家也不好過無法幫助我們偏偏我們也沒婆家..四處望去真的找不到一個可以幫忙的人了~
現在還有誰能幫幫我們又有誰能教教我該往哪個方向去走~還是我們真該一步一步走像絕路~
現在還有誰能幫幫我們又有誰能教教我該往哪個方向去走~還是我們真該一步一步走像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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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09-09-27T10:50
at 2009-09-27T10:50
1. 您可以先去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去各里里長那邊詢問
高雄市的低收入戶資格 條文: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4個月之本市市民。
二、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全家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且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生活費(96年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708元)。
三、存款(含有價證券及投資):全家4口以內(含4口),存款本金不超過30萬元 ;逾4口者,每增加1口得增加5萬元。
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260萬元。
五、自有汽車乙輛,總排氣量未達1600c.c,且車齡超過4年以上者;以營生為主或特殊照顧需求者不受此限。
問:本市低收入戶如何申請?
一、為適時助民紓困及便民之需,本市低收入戶之申請係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二、市民可檢具下列證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里辦公處)申請:
(一)申請人身份證、印章。
(二)全家戶口名簿影本。
(三)不動產暨所得稅證明。
(四)高中以上學生證影本。
(五)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六)醫院診斷書及其他相關資料。
三、經區公所核定後函復申請人及里辦公處。
問:申請低收入戶,子女收益是否應列入計算?
答:一、依社會救助法(94.01.19修正)之規定,所稱低收入戶,係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96年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708元),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二、社會救助法所稱「家庭」應計算人口之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包括申請者之父母子女)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問
http://www.moi.gov.tw/stat/officestat/moi03-03.doc
(三)高雄市低收入戶分類
1.第一類: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
第一類:戶長及家屬每人每月8,828元。
2.第二類: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而全戶總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第二類:每戶每月4,000元。
3.第三類: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而全戶總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第三類:每年三節(春節、端午、中秋)每節每戶2,000元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孤苦兒童生活補助及就學生活補助於每月底發放,皆直接匯入個人帳戶。
2.再去家扶中心申請兒童扶助
符合下列其中條件之一就可以申請:
凡年滿十八歲以下 之兒童少年,經過本會經濟評估,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生活正常需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父母雙亡。
2.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遺棄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3.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為:
患嚴重之精神疾病,無法正常生活者。
嚴重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致無法工作者。
經判刑在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者。
患有非短期可以治癒之嚴重疾病者。
4.父母雙存,但因年老或謀生能力低,無法提供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
要準備:
1.全戶戶籍謄本(至當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2.全戶不動產證明(至當地稅捐處服務台申請)
3.全戶所得完稅證明(至當地國稅局服務台申請)
另外你有提及家裡有負債,也可以準備負債證明(如貸款繳款單或貸款證明、標會會單...等)以茲證明
3.去參加勞保局的職業訓練還可領訓練經貼
參加職業訓練領取生活津貼的主要規定是身份問題,可領取對象分為下列幾項:
1.四十五歲以上的中高齡
2.家計婦女(鄉鎮公所開具的證明)
3.低收入者(鄉鎮公所開具的證明)
4.原住民
5.身心障礙者
6.更生人
加油..天無絕人之路........
By Anthony
at 2009-09-28T14:29
at 2009-09-28T14:29
馬上關懷ㄉ部分像這樣ㄉ情形頂多有過ㄉ話能有ㄍ1.2萬吧!
By Zenobia
at 2009-09-28T17:25
at 2009-09-28T17:25
我是小宇,如你想要問任何貸款問題或一些銀行信用問題,我們都可協助辦理。
專員 李佳樂: 0916-729-294 或 03-657-1137 可為你服務
By Megan
at 2009-09-28T10:35
at 2009-09-28T10:35
請問你先生有勞保吧 ? 先到勞保局去申請補償 有年資還可借款.
各區公所社會局可申請低收入戶或貧戶 並請求協助解決家困方法
妳所在地的里長知道問題嗎 ?要找里長詢問的一起解決 !
前一陣子政府有疏困貸款 你說手藝還不錯 可以告訴里長幫忙發起里民共同
出資協助妳開個小吃店經濟穩定後再一 一償還若不行 里長可把妳狀況搬到
社會局 政府 轉銀行協辦 !
我也覺得妳既然家有人手 先開小吃店或路 口車站擺攤賣個拿手飲食才有
效益 路邊攤資金只有物料錢流動 攤車 攤架 幾千元---- 不論如何先要
把你情形告知里長或直接到勞保局 社會局 政府單位 尋求解決之道!
小孩就學可貸款 但也要其他開銷 妳要把 小店資金 小攤資金 家庭小孩
的開銷 列出 店攤販賣物品 地點 做法 大致描述 做個小計劃書帶到各
單位 讓他們研判解決 ! 同時要申請失業補助 政府補助 各項福利 !
必要健保也可申請暫停繳 ! 還是先申請政府既定補助福利 同時找貸款
蘋果報 有招募社會大眾助款專欄0809012555
我只能想到這些-----
如不行就找我們選的民代吧 !
By Hardy
at 2009-09-26T16:29
at 2009-09-26T16:29
做生意成本低、風險小,同時能讓妳兼顧到家人,妳想不想要?
天無絕人之路,只是機會不會主動送到妳眼前,而是妳懂不懂方法把握。
By Damian
at 2009-09-27T11:42
at 2009-09-27T11:42
不管薪水多少 先幫忙維持家濟一下 (一定要想 辦法 讓他們 工作)
(家濟 都有困難了 小孩再不工作 那真的是 小孩害垮了你們)
就不是你的問題了
(不要怪我話說太難聽ˊˋ) 如果你們小孩 都是那種 不肖順的話
就都不去工作 或者 工作錢都 不給家庭支出
那這種 小孩 扶養他到 20歲 就大概...0.0
大概這樣 維持一陣子
再從中間 存一些錢 開個 小店面 (最好 詢問 一些老手 比較不會虧本 至少 要研究3個月 再開店) (匆匆 忙忙開店 反而會 得不償失唷)
人生嘛 就像一場 戲一樣 每個人 都一定 是 大起大落的
我不知 到你是什麼教的 我是 信道教的
你如果走上絕路 再九泉之下 你還要 再受 這個10倍的痛苦
你受不了 還是得稱
人 要學習 如何面對 問題 不是 學習 如何
就算你 再怎麼苦
天下比你苦的人 太多 太多了
問題 要一個 一個 慢慢 的解決
不要急於 一次 就要解決光 所有問題
你可以 7天 專門 解決 1個問題
70天 你就解決 10個問題了呢
總有一天 會解決的呀
人生 還很長 還有很多 快樂 很多幸福的
人間 還很多溫暖 就算 你現在沒感受到
你還有漫長的 一輩子 再等你享受
如果 走上絕路
你不只 傷害 你自己 傷害 你家人 你傷了所有 愛你的人
傻瓜 才會 走上絕路
想想 你的家人 想想 跟你老公戀愛時候
想想 你快樂時光
加油吧 問題 一定會解決的
By Zanna
at 2009-09-27T15:13
at 2009-09-27T15:13
像這種申請有很多種,像低收入戶申請或小孩補助申請或急難救助申請,好像只能申請一樣,所以妳要記得詢問辦事員,哪一種額度最高,妳就請最高的那一個。
如果妳可以先申請急難救助去開個攤子,之後再去申請貧戶,應該對妳的幫助最大吧!去問看看..鄰里長那邊也可以問,只要資格符合一定可以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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