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公司二代健保 - 職場
By Skylar Davis
at 2014-01-11T20:05
at 2014-01-11T20:05
Table of Contents
下列對象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可免扣取補充保費。
免扣取對象 免扣費項目 證明文件
無投保資格者 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之
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
署確認
第5類被保險人 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鄉(鎮、市、區)公所核
(低收入戶) 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第2類被保險人 兼職薪資所得 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
明或繳費證明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 投保單位出具的在保證明
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 執行業務收入
得為投保金額)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
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 執行業務收入 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
投保金額) 繳費證明
兒童及少年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身分證明文件
資所得
中低收入戶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鄉(鎮、市、區)公所核
資所得 發的有效中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老人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資所得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助費 資所得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社政機關核發有效期限
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 資所得 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
明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國內就學之大專升且無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學校之註冊單或蓋有註
專職工作者 資所得 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
工作聲明書
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經濟困難之證明(依全民
定之經濟困難者 資所得 健保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認定)
保險對象於知悉被溢扣時,自被扣取日之次月起6個月內,向扣費義務人申請退還,逾期
得改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以上抄錄健保署的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的宣傳單。
*法源依據:健保法第32條及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5條規定。
符合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情形者,應於受領前,提具相關證明文件,免扣取。
另外,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身分證明義務人於必要時得向保險人(健保署)查詢確認,
作為免扣取之依據,但扣費義務人向保險人查詢確認之資料,自查詢確認之日起2個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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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扣取對象 免扣費項目 證明文件
無投保資格者 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之
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
署確認
第5類被保險人 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鄉(鎮、市、區)公所核
(低收入戶) 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第2類被保險人 兼職薪資所得 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
明或繳費證明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 投保單位出具的在保證明
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 執行業務收入
得為投保金額)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
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 執行業務收入 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
投保金額) 繳費證明
兒童及少年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身分證明文件
資所得
中低收入戶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鄉(鎮、市、區)公所核
資所得 發的有效中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老人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資所得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助費 資所得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社政機關核發有效期限
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 資所得 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
明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國內就學之大專升且無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學校之註冊單或蓋有註
專職工作者 資所得 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
工作聲明書
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 經濟困難之證明(依全民
定之經濟困難者 資所得 健保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認定)
保險對象於知悉被溢扣時,自被扣取日之次月起6個月內,向扣費義務人申請退還,逾期
得改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以上抄錄健保署的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的宣傳單。
*法源依據:健保法第32條及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5條規定。
符合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情形者,應於受領前,提具相關證明文件,免扣取。
另外,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身分證明義務人於必要時得向保險人(健保署)查詢確認,
作為免扣取之依據,但扣費義務人向保險人查詢確認之資料,自查詢確認之日起2個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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