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家目前是只有我先生有再工作雖然是跟公婆一起住(還有小叔小嬸)我有2個小孩一個剛滿5歲目前讀公托一個剛滿4歲(小的是領有殘障手冊..因為語言語致能有遲緩)先生一個月平均大該領4萬重點是這一項台灣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55,000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60萬元為限。我知道公婆有買一塊土地金額大概快一千萬的樣子,而土地是在公婆名下那這會算在內嗎??(公65歲以上婆差不多50歲快60了)
我家這樣條件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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