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我想要拿殘障手冊可以叫醫生開給我嗎? - 醫生Mia · 2009-02-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要拿殘障手冊可以叫醫生開給我嗎?因為我常失眠焦慮 想叫醫生開輕度殘障手冊給我可以嗎?醫生All CommentsOphelia2009-02-25如何申請殘障(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條件/http://tw.myblog.yahoo.com/well729117/article?mid=...如果你要申請表格的話,你自行去網站裡看看檢附證明文件1.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或影本)、(14歲以下請持戶口名簿)。 2. 印章 3. 三個月內1吋照片3張(重新鑑定者2張)。 工作流程1. 申請人持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2. 區公所核對相關資料後,黏貼1張照片於身心障礙者鑑定表,交由申請人攜帶鑑定表至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 3. 鑑定醫療機構於鑑定後1個月內會將鑑定表寄至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審核後,送回區公所社會課。 4. 社會課依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結果建檔登記,並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手冊(民眾自到院鑑定日起至手冊核發,約需45天至2個月時間)。 5. 身心障礙者鑑定、手冊核發與管理流程圖 <=請按注意事項1.未至重新鑑定期限,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另需檢附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植物人及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可檢具3個月內診斷書或里長訪視證明加蓋里辦公室印章,由區公所社會課將民眾之申請書,以公文方式轉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或臺北市衛生局,由衛生主管機關請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到宅鑑定。4.社會課依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結果建檔登記,並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手冊(民眾自到院鑑定日起至手冊核發,約需45天至2個月時間)。 Gary2009-02-26您好! 如何申請殘障(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條件: 依據殘障福利法第三條之規定範圍者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 列障礙範圍: 1.視覺障礙者。 2.聽覺機能障礙者。 3.平衡機能障礙者。 4.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5.肢體障礙者。 6.智能障礙者。 7.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心臟、肝臟、呼吸器官、腎臟、腸道、膀胱、吞嚥機能、造血機能、胃其中之一) 8.顏面損傷者。 9.植物人。 10.失智症者。 11.自閉症者。 12.慢性精神病患者。 13.多重障礙者。 14.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15.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 16.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 申請殘障手冊原則上只發給有罹患上述病狀的申請人。 您當然可以要求醫生(一定要指定醫院喔),但是符不符合就要看醫生的鑑定囉! 常失眠焦慮應該是不符合殘障手冊申請資格的。 如果可以申請的話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2.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二張。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以上…………提供您參考!Hazel2009-03-01殘障手冊不是你請醫生開就可以開的醫生必須鑑定後將鑑定報告送出才能由相關單位核准發證一般送出鑑定報告還要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能拿到Yedda2009-03-01你要先去看醫生,問醫生你這樣可以請嗎?如果說可以,你要去你家附近的市公所、鎮公所請殘障手冊在去給醫生認定做精密的檢查; 都通過了才能送件,等45天輕度殘障的證件,會寄掛號到你家。可是你只是失眠焦慮,恐怕很難通過,我記得沒有這項。如果你還有問題可以問我 。我覺得你還是把病治好,對你也比較好。因為那真得不好辦。Related Posts高職真的比高中差嗎?胸悶、胸痛是什麼感覺換牙齒的費用要多少!!失眠神經內科繼母一直強調財產歸她小孩,求大大幫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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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well729117/article?mid=...
如果你要申請表格的話,你自行去網站裡看看
檢附證明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或影本)、(14歲以下請持戶口名簿)。
2. 印章
3. 三個月內1吋照片3張(重新鑑定者2張)。
工作流程
1. 申請人持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2. 區公所核對相關資料後,黏貼1張照片於身心障礙者鑑定表,交由申請人攜帶鑑定表至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
3. 鑑定醫療機構於鑑定後1個月內會將鑑定表寄至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審核後,送回區公所社會課。
4. 社會課依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結果建檔登記,並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手冊(民眾自到院鑑定日起至手冊核發,約需45天至2個月時間)。
5. 身心障礙者鑑定、手冊核發與管理流程圖 <=請按
注意事項
1.未至重新鑑定期限,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另需檢附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植物人及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可檢具3個月內診斷書或里長訪視證明加蓋里辦公室印章,由區公所社會課將民眾之申請書,以公文方式轉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或臺北市衛生局,由衛生主管機關請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到宅鑑定。
4.社會課依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結果建檔登記,並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手冊(民眾自到院鑑定日起至手冊核發,約需45天至2個月時間)。
如何申請殘障(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條件:
依據殘障福利法第三條之規定範圍者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 列障礙範圍:
1.視覺障礙者。
2.聽覺機能障礙者。
3.平衡機能障礙者。
4.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5.肢體障礙者。
6.智能障礙者。
7.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心臟、肝臟、呼吸器官、腎臟、腸道、膀胱、吞嚥機能、造血機能、胃其中之一)
8.顏面損傷者。
9.植物人。
10.失智症者。
11.自閉症者。
12.慢性精神病患者。
13.多重障礙者。
14.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15.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
16.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
申請殘障手冊原則上只發給有罹患上述病狀的申請人。
您當然可以要求醫生(一定要指定醫院喔),但是符不符合就要看醫生的鑑定囉!
常失眠焦慮應該是不符合殘障手冊申請資格的。
如果可以申請的話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2.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二張。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以上…………提供您參考!
醫生必須鑑定後
將鑑定報告送出才能由相關單位核准發證
一般送出鑑定報告還要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能拿到
可是你只是失眠焦慮,恐怕很難通過,我記得沒有這項。
如果你還有問題可以問我 。
我覺得你還是把病治好,對你也比較好。
因為那真得不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