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申請的提早就業獎金被飭回 -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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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於98年3月31日自XX企業社離職,同年5月26日向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嗣於98年6月5日在XXX股份有限公司就業加保滿3個月後於同年9月16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惟查台端於98年6月5日就業加保。據此,台端係於14日等待期內就業,既未符合上開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自無請領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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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10-10
你在未通過失業給付的前提下就業已經不符合提早就業的申請資格了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
Enid avatarEnid2009-10-11
沒有用.因申請失業給付整流程下來到錢入帳戶要一個半月.你若之前有先領到一個月在找到工作加保即可申請提早就業.你目前的狀況無法幫的上忙.無解.真抱歉幫部上忙.或你目前公司肯開非自願離職給你的話就有解.但難吧.你有取得在幫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