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ㄧ間飲料店....這樣計算薪資可以嗎??請看內容!!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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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ㄧ間小小ㄉ飲料店,不是開在市區跟鬧區,算是郊區,對於薪資計算方式我分"工讀生"跟"正職人員",這樣ㄉ計算方式可以ㄇ?請各位大大幫我看一下....剛開始這樣ㄉ薪資合不合理,請提供點意見,若是有要修改我會在更改,畢竟大家賺錢很辛苦,我也不想當個會被員工說話ㄉ"摳老闆"!!工作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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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08-06-27
1.時薪人員部份貴公司已違反勞基法規定之最低時薪標準95元/時所以此部份可向勞工局進行舉報2.月薪正職人員部份17000+2000=19000元符合勞基法規定最低月薪標準17280元但是不得扣除2000元全勤如果扣除就違反最低工資標準3.遲到及早退之部份勞基法未明文規定一切會依照公司規章辦理因為此部份為員工責任
Thomas avatarThomas2008-06-27
您好月薪制則基本工資不得低於17280元包括例假日時薪人員則每小時不得低於95元一週不得超過32小時日薪制-則以95元乘以工作時速標準不包括例假日以上與各類津貼與獎金無關勞檢處表示,從事時薪工作者如發現雇主違反法令,可撥勞檢處申訴專線25978931,該處將派員檢查請參考以下網頁回覆http://tw.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