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ㄊㄉ工作算是做臨時的又沒財產也沒有積蓄!我老公ㄉ父母離婚父親又沒工作家中有一個71歲ㄉ奶奶我們結婚後!我跟我老公ㄉ戶籍再娘家雲林四湖鄉但是跟我娘家ㄉ爸媽哥哥她們不同戶 這樣我門可以申請低收入戶ㄇ??
我有打電話去問鄉公所ㄉ村里幹事但是ㄊ門跟我說一定家裡有突發狀況或者有身心障礙ㄉ才可以申請!!
還有我們還可以申請什麼的補助呢!可以減輕我門˙的經濟壓力!!
我有打電話去問鄉公所ㄉ村里幹事但是ㄊ門跟我說一定家裡有突發狀況或者有身心障礙ㄉ才可以申請!!
還有我們還可以申請什麼的補助呢!可以減輕我門˙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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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生的父母親無論離婚如何,都會被算入經濟支出人口,倒不一定會算入不同戶籍之娘家父母。
但是一般申請低收入戶,卻實是針對需要補助之”兒少學童””身心障礙者””無子女之老人”等,所以建議申請
”中低收入戶”可減輕你家之健保費及學童之學費負擔。
以你先生為中低收入戶申請人之所需資料大約是:
全戶戶籍謄本,父母親之個人謄本及戶內之學生證(15歲以上學童附),審核之事交給所屬公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