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算廉價勞工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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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經過朋友介紹得到了一份打工是協助演唱會的工作人員因為我沒有經驗所以是以場次算錢一場只有200元可是預計是工作5個小時有保險跟餐點我想知道這樣合乎勞基法嗎??雖然我只是個臨時打工的....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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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0-05-20
基本時薪95元,看看麥當勞這些大型服務業就好,他們完全乖乖照勞基法來.所以你5小時的基本薪資是95*5=475元.如果一個月後才發薪,讓你多一趟車資,那麼,當然是別去了!跑一趟,領200元,怎麼算都不划算.您想要再做任何求償,成本都大於200元.當學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