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算自衛殺人嗎請耐心看完抱歉文筆不佳 - 工作
By Faithe
at 2010-02-18T00:00
at 2010-02-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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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因為我文筆不好 有些可能敘述不好 麻煩你們耐心看完 很重要 如果有法律系的 求求妳留個電話或即時通 因為我文筆不好 可能電話談一下會更清楚 我打電話@@當然先看為再決定要不要流比較好 留個即時也可以 我現在未滿十八歲 有一個哥哥(大三)從小我跟他處的不好 以前他常常不爽就打我 甚至打過我的喉嚨 基本上沒有地方他不敢打 而也不算事吵架而打 基本上他不爽就打 別誤會 我們家較算很好 我爸媽關西也很好 也都很關心我們 只是因為朋友的關西吧 我哥變這樣 而我外人都說不錯 在小時後 我媽媽就常為我們的事煩惱 最後 我媽媽自以為想出一個辦法 叫我就是別理他 不關他怎樣 他說什麼 就是別李他 我媽媽想出這個辦法是因為他也不會長在家 如果他不在家也不能阻止 而我爸爸在我小五時就去大陸工作 而我媽想出的這個辦法 最後當然沒用 我不理我哥時 他就說你不說話是怎樣.....之類的 然後就ooxx 現在我高三(一兩年沒打了 因為我都在學校看書) 我有去健身房 身體蠻壯的 體指肪低於正常 但體重高於正常10kg@@ 所以我哥他現在沒是不跟我打 但是 前幾天吵架了 我口氣很好 是他想吵架 為什麼他體格比我差還想打? 因為他現在在網咖工作 他自己說認識很多人 只要他打一通電就一堆人來家裡 而那天吵架情況是 我就不想理他 他就是嗆我 最後我說 你想怎樣 他說: 我就是想打架 我就沒說話 接著他說: 我知道我力氣比你小 但我有手機 你以為我在網咖工作假的ㄚ 我認是一大堆人啦 先註明 '當時不是我想打架喔 他就是要先跟我打 然後他就要打手機叫人 很怪的邏輯 但當時我唯一一個想法 我就讓你不能打手機(當然我當時沒說出來 我就是沒說話 只是在想最壞情況) 不果後來媽媽馬上過來阻止 還有 在這之中我好幾次不想理他 因為我知道我真的下手的話會很嚴重 可是他就是推我然後說 我現在就是想打架啦 你不是問我想怎樣 我就是想打架 最後不了了之 但是他最後還是撂下話 你給我小心一點 最好記著 然後就去網咖上班了 最後 我要問的是 如果有一天我跟他打架 打死了他 (當然前提也是他先打我 而且就像前面說的 就算我不理他 他也會過來打我) 我會犯罪嗎? 因為第一 他先打我 而且 他下手都很狠 我當才也說過 脖子 我頭上也還有一個白白沒頭髮的第方 是他之前拿東西敲我頭 而且那次我就真的做到我媽說的別理他就好 可是還是發生了.... 我媽當時也在國外 畢竟我真的很不想發生這種事 因為 假如發生了 我爸媽會很難過 親友也會指指點點 再來 如果我哥掛了 然後我又不算自謂殺人 以後就會有記錄 就會找不到工作 就沒辦法照顧我爸媽 這是我最擔心的 可是 就如我前面所說: 並不是我想發生 而是我不理他 他也會不爽過來打我 以前我沒辦法個子比他小 但現在我有體格(但我不是練來打架) 可是他說他有人可以找來打我 如果有一天他自己惹我 還過來打我 當然我打回去 最後 因為我不能讓他拿手機 所以把他打死或殘廢 我會有罪嗎? 畢竟 第一他下手都很狠 如果後來我去驗傷 也真的都有傷 而且從我小時候都有這麼多案例(他無故毆我的案例) 會不會最後法官判我無罪 請注意喔 這種事是我也非常不想發生 最好如果您是法律系的 留個電話 或是即時通 我問一下 抱歉 因為我文筆不好 有些可能敘述不好 麻煩你們耐心看完 很重要 求求你們 因為我真的不希望他發生 畢竟真的有事的話我以後就照顧不了我爸媽 但是我哥就是會讓它發生 縱使我盡最大努力不讓它發生
Update:
各位 我媽常常與他溝通 但是如果我不防衛的話 以他出手一樣可以把我打死 如果我先被他打了2.3拳很具有傷害的性的地方勒? 那再打回去會不會犯法 而且 我打了回去 就會打個你死我活 如果最後我打死他勒 是雙方一直在**喔 只是最後我打死他 如果我沒打死他 他就不會停 還會打手機勞人 這樣情況下我能然有罪? 如果有罪會被怎樣判? 最重要 他自己來打我 我被打回去喔 而且他下手都很狠 算自衛嗎? 而且如果我沒把他打死或重傷 他會繼續打回來ㄚ 要怎樣才算自衛? 我看二樓的 整件事似乎符合1~6ㄟ
Update 2:
而且四樓說的好像有點措 不是打打鬧鬧喔 他是想打打殺殺
Update 3:
如果我沒有去健身房 那是不是就有可能真的算自衛 而且他就是真的想跟我打阿 我能有什麼辦法? 桃? 如果是在房間 我在裡面 他在門口 我沒地方逃吧 這樣情況下打死他勒? 而且他是真的想打我 而且他先下手且狠 以前也都有這麼多案例 且案例不是兩兄弟吵架打起來喔 是我沒事 他沒事找事做 就打我 而且申請保護令親友們也不就知道了 爸媽更自悲勒 但是我爸媽 也無能為力ㄚ 只能不理他
Update 4:
我才高三ㄟ 怎麼搬出去住 我現在都還在準備指考ㄟ 目標也是法律系
Update 5:
那如果他先拿武器我再拿武器勒 我之前頭上的洞就是他拿東西敲的 如果他先拿武器勒
Update 6:
六樓的 我真的不想發生任何事 可是我哥他就是會來惹我 而且下一次如果我媽不在 真的會一發不可收拾 但我盡到最大努力 不理他 好口氣 好EQ 他還是會打我 我就只能挨打? 不然 好口氣 好EQ 他還是會打我 我就只能挨打? 不然在時打贏他他也會打手機找人ㄚ 我該怎麼做? 只能這樣? 而且他也打過我媽 這麼可怕的人 死了我還是會有法律責任? 台灣法律真像別人所說的根本是保護壞人的?
Update 7:
三樓 如果我媽依事實而幫我做證勒?
Update 8:
七樓 請問如果我就完全沒挑釁行為呢? 三樓 這樣就算預謀殺人= = .....
Update 9:
不知各位有沒有看過下一站幸福 花拓也之前不是跟方歌打架然後次他脖子 以這個範例來說 花拓也會有可能被判無罪嗎? 還是會怎麼樣
Update:
各位 我媽常常與他溝通 但是如果我不防衛的話 以他出手一樣可以把我打死 如果我先被他打了2.3拳很具有傷害的性的地方勒? 那再打回去會不會犯法 而且 我打了回去 就會打個你死我活 如果最後我打死他勒 是雙方一直在**喔 只是最後我打死他 如果我沒打死他 他就不會停 還會打手機勞人 這樣情況下我能然有罪? 如果有罪會被怎樣判? 最重要 他自己來打我 我被打回去喔 而且他下手都很狠 算自衛嗎? 而且如果我沒把他打死或重傷 他會繼續打回來ㄚ 要怎樣才算自衛? 我看二樓的 整件事似乎符合1~6ㄟ
Update 2:
而且四樓說的好像有點措 不是打打鬧鬧喔 他是想打打殺殺
Update 3:
如果我沒有去健身房 那是不是就有可能真的算自衛 而且他就是真的想跟我打阿 我能有什麼辦法? 桃? 如果是在房間 我在裡面 他在門口 我沒地方逃吧 這樣情況下打死他勒? 而且他是真的想打我 而且他先下手且狠 以前也都有這麼多案例 且案例不是兩兄弟吵架打起來喔 是我沒事 他沒事找事做 就打我 而且申請保護令親友們也不就知道了 爸媽更自悲勒 但是我爸媽 也無能為力ㄚ 只能不理他
Update 4:
我才高三ㄟ 怎麼搬出去住 我現在都還在準備指考ㄟ 目標也是法律系
Update 5:
那如果他先拿武器我再拿武器勒 我之前頭上的洞就是他拿東西敲的 如果他先拿武器勒
Update 6:
六樓的 我真的不想發生任何事 可是我哥他就是會來惹我 而且下一次如果我媽不在 真的會一發不可收拾 但我盡到最大努力 不理他 好口氣 好EQ 他還是會打我 我就只能挨打? 不然 好口氣 好EQ 他還是會打我 我就只能挨打? 不然在時打贏他他也會打手機找人ㄚ 我該怎麼做? 只能這樣? 而且他也打過我媽 這麼可怕的人 死了我還是會有法律責任? 台灣法律真像別人所說的根本是保護壞人的?
Update 7:
三樓 如果我媽依事實而幫我做證勒?
Update 8:
七樓 請問如果我就完全沒挑釁行為呢? 三樓 這樣就算預謀殺人= = .....
Update 9:
不知各位有沒有看過下一站幸福 花拓也之前不是跟方歌打架然後次他脖子 以這個範例來說 花拓也會有可能被判無罪嗎? 還是會怎麼樣
All Comments
By Damian
at 2010-02-19T09:13
at 2010-02-19T09:13
1 自己已經念了快3年的法律,時常自詡為法律人,但就是因為懂得法律因此我認為法律是一門"緩不濟急"的救濟手段,而且也是"最後的"救濟手段,試想如果今天你哥認識很多人隨時都說要烙人打你,但是你認識的人比他認識的更"大條"那他敢動你嘛?因此我建議你平時打好人際關係勝於出事之後尋求法律救濟(此點乃長期之救濟方法,或許目前看來有遠水救不了近火之感,但只是提醒你如果你真有幸考上法律系,千萬不要以為法律是萬能而且能保護所有好人的)
2 接著回答你的問題,我將你的問題簡化如下方便回答:如果你哥有一天主動毆打你,且手段凶狠(甚至欲致你於死地),而你在並無任何挑釁之舉動的情況下作出反擊並"失手"將你哥打死,能否獲得"無罪"判決?(如有不對之處請補充指正)
我以下回答均以"最白話易懂"的方式回答之:
(1)首先前提是你不能有挑釁的行為(比如說對你哥說來打我阿怎樣?然後再把他打死),如果有挑釁行為則可能成立挑嗦防衛一樣成立殺人罪
(2)接著,先討論有無可能成立"正當防衛"而阻卻違法,前面已經有人回答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了在此不贅,依我判斷你的情形幾乎不可能成立"正當防衛".....頂多頂多就是成立過當防衛減輕或免刑(可能還是有罪判決只是刑度減輕)
(3)再者討論有無可能成立"緊急避難"?依刑法第24條第一項: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是依我看來你的情形也是沒有成立緊急避難的餘地,因為你和你哥是親屬關係,有血親上的連結,今天你如果失手打死你哥,必須要處於萬萬萬不得已之情形下才有可能成立緊急避難的可能,例如說如果你哥要打你,你能選擇逃跑來面對時就不能以還擊作為避難的手段,所謂萬不得已的情形舉例來說:你哥把你綁住動彈不得,拿一把刀在你面前晃著說馬上就把你桶死,這時你踢他一腳他不小心滑倒刺死自己---->這種電影情節般的情形才有可能成立緊急避難
(4)總結來講你如果真的"失手"打死你哥,不管你去驗傷或是找證人說你哥多想致你於死,都很難逃過有罪判決,至少至少也會成立過失致死罪或是義憤殺人罪甚至是傷害致死等等多如牛毛的罪,主要看檢察官怎麼跟你鬥,因此我奉勸你還是不要有失手打死你哥的念頭吧
3結論:其實你大可以反客為主,主動對你哥說:如果你再打我我就要告你刑法第277I的傷害罪或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但相信你哥當下只會覺得你是在講笑話(因為如果我是你哥我會說:X的你去告阿我先把你打死再說看你怎麼告)....這也印證我第1點所說的,法律是一門緩不濟急的救濟手段......就算你真的對你哥提告,你哥也可能早就烙人把你打得死去活來...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1 和平解決,繼續忍讓等考上大學搬出家門,等待時機成熟再復仇!? 2 找人關說 可能找你朋友一些人比較罩一點的"提醒"一下你哥 3 訴諸親情找你爸找你媽找你爺爺奶奶勸說 4 最後一個方法....被打了之後去驗傷然後去找警察叔叔說被欺負了準備走法律程序....
2010-02-18 20:48:21 補充:
有問題可以再問我...
2010-02-18 23:18:57 補充:
我說了,沒有"挑釁行為"是"前提",代表說完全沒有討論行為之後才會進入我所說的第(2)點有沒有成立正當防衛的可能....白話點說即使你沒有挑釁行為也不太可能成立正當防衛以及緊急避難,也就是說你還是會被判有罪(但不一定是殺人罪)
另外刑事訴訟法也規定如果你要對你哥提起訴訟的話(自訴),你必須要找律師才能提告,而現在一般行情你找一個律師幫你打官司一個審級至少5~6萬,身為一個高三生應該是沒有這麼多前可以負擔...所以囉!其實法律以某些角度來講只能用來嚇人,但挺不實用的
2010-02-18 23:19:51 補充:
更正我上面打的第一句話:要完全沒有"挑釁行為"之後才會進入我所說的..........
By Leila
at 2010-02-21T17:13
at 2010-02-21T17:13
只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已
以前學'自由權'時就會感到矛盾
像是你的方便'自由'造成別人的痛苦'不自由
我覺得最好的例子就是[白目記者]的言行舉止
他們記者是為了"討生活"但卻惹惱家屬之類的
法律是一門"緩不濟急"的救濟手段,而且也是"最後的"救濟手段
講的很棒
如果你為了制服機車強盜案 害犯人摔落機車被車撞死
還不是一樣有罪
那幹麻要見義勇為多管閒事害自己有案底在身
By Rebecca
at 2010-02-20T13:55
at 2010-02-20T13:55
對了,你怎麼想那麼多(和我一樣)
我覺得第一個是比較好的方法(既可打他、他又會被捕)
但是我覺得必要的時候用就好了,不要太大力,很傷腦的
加油!祝你指考可以順利(我現在才小五啦)
By Irma
at 2010-02-19T15:24
at 2010-02-19T15:24
...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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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標題:
移除原因:請您勿張貼個人聯絡方式,Yahoo!奇摩予以強制移除,日後請避免類似的發言,若情節嚴重將給予扣點或停權處理,謝謝您的合作。請參考相關說明:http://tw.help.cc.yahoo.com/ /cp_info.html?id=956
如果有一天我跟他打架 打死了他 (當然前提也是他先打我 而且就像前面說的 就算我不理他 他也會過來打我) 我會犯罪嗎?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98年6月10日修正)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二 章 刑事責任
第 18 條(未成年人、滿八十歲人之責任能力)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未滿18歲也是有罪
第一他下手都很狠 如果後來我去驗傷 也真的都有傷 而且從我小時候都有這麼多案例(他無故毆我的案例) 會不會最後法官判我無罪
...絕無可能
如果我先被他打了2.3拳很具有傷害的性的地方勒? 那再打回去會不會犯法
...確實出自於自衛性的防備而反擊 沒有犯法
只是最後我打死他 如果我沒打死他 他就不會停 還會打手機勞人 這樣情況下我能然有罪? 如果有罪會被怎樣判?
...打死一定有罪 送少年監獄 過當的自衛性防備而使對方受傷也是有罪
他自己來打我 我被打回去喔 而且他下手都很狠 算自衛嗎?
...只要對方出手 都可以自衛性的防備而反擊
而且如果我沒把他打死或重傷 他會繼續打回來ㄚ 要怎樣才算自衛?
...同上回答
By Dinah
at 2010-02-18T02:03
at 2010-02-18T02:03
如果沒有用武器,基本上人是打不死的。如果你用武器自衛,那你就不叫自衛,而是傷害或是殺人。
不管是你死還是你哥死,最傷心的還是你嗎。
心中有偏見與執著,才會有如此的想法,要好好想一想,如果對你哥給予一些關懷與善意,其功效絕對超過你的想像。
相信我
By Gary
at 2010-02-19T05:29
at 2010-02-19T05:29
By Andy
at 2010-02-20T20:37
at 2010-02-20T20:37
如果你跟你哥哥發生鬥毆將他打死有沒有罪?
我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你「一定有罪」
差別只在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或傷害致死
兄弟間打打鬧鬧是難免
不過搞到會將對方打死這就太過份了點
你可以先跟父母溝通一下
請他們重視這個問題
如果家長已經無法控制你哥哥的行為
可以考慮申請家暴令
總比兩個死一個好
By Emily
at 2010-02-21T13:39
at 2010-02-21T13:39
如果要是真的你哥跟你打架.而你把你哥打死了..這應該會有過失殺人的罪..所以萬萬不可發生..
2010-02-18 20:13:34 補充:
就算事實上你是符合正當防衛而殺人..但到時法官會相信你的說詞嗎?法官又不是會在現場當目擊證人..會判你是正當防衛而無罪嗎?這恐怕還要花好多的錢.好多的時間..請律師來打官司吧!所以最佳方法還是你搬出去住比較妥當.跟你媽說一個月先花個幾千塊讓你在外面租房間住.不然看有沒有親戚.先去住親戚的家..盡量不要跟你哥碰面.引發打架事件...
如果你的情形這樣就可以因正當防衛而殺人獲得無罪..那社會上那些打架殺人犯每個人也都可以說當時是在正當防衛而殺人了.那是不是也都無罪呢?所以正當防衛殺人無罪.不是那麼簡單的...
2010-02-18 21:19:16 補充:
除非你已經被你哥打的快死掉了已經奄奄一息了.不打死你哥的話.你無法活下去..在這種情形法官才可能相信你的話.判正當防衛殺人無罪..因為法律是講求證據的.要讓法官看到你已經被打的快死掉了.已經快沒氣了.不打死你哥的話不行了..需要這種證據才行.即使你媽幫你作證.法官也會懷疑你媽是為了袒護你而作僞證..至少也會判過失殺人吧!.
2010-02-18 21:21:29 補充:
你在這裡問這個問題應該只是怕說到時候萬一真的發生的話.你是否有罪而以......但是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如果你現在打死你哥.你可能會判預謀殺人了..因為你在這裡發問這個問題.表示你已經有心理準備好打死你哥了.憑這篇文章你就是預謀了..這篇文章就是證據..你就是預謀殺人..法律就是這樣.....而且你說以前你哥就有打你的紀錄..法官會說那就是你以前常被打.所以你懷恨在心.才會乾脆打死你哥的.所以是故意有預謀的打死.而不是正當防衛殺人...你看法律就是這樣.只要以往有證據.通通就給你挖出來..不然那些調查員是作假的嗎?所以你哥打你..1.報警2.離開出去住3.不理他任他打.你選擇哪一個呢?...
2010-02-19 04:07:31 補充:
有一個少年時常遭到不良少年欺負..於是他藏了一把水果刀.想說刀子可以自衛防身.嚇嚇不良少年.結果有一次.不小心傷了對方.法官判這個少年預謀殺人.因為他事前就準備水果刀了.是有想過有預謀的..所以是預謀殺人.你的例子也是如此..事前就已經想過會打死你哥了.這當然也是預謀殺人....正當防衛殺人是指事先完全不知道.突然發生的..在生命面臨最終威脅時所做出的舉動.這才是自衛殺人..而你事先就想過可能會打死你哥了.而那時後你的生命是否有受到最終威脅這都是問題..如果那時候你還能跑還能還手打你哥.這樣法官不會認為你當時生命已經受到生命最終威脅的..
2010-02-19 11:52:13 補充:
你知道嗎..你現在在這裡已經說出你可能會打死你哥了.而且還在想辦法看到時要如何判正當防衛殺人無罪.要如何脫罪.甚至想到你媽到時候出來幫你做證人.協助你脫罪..這一切已經開始在你心中一步一步慢慢計畫了..這不是預謀了嗎..你已經有預先計畫有謀算了..這一切你事前早知道會發生了.並不是臨時發生意外發生的..所以這是預謀.你如果真的打死你哥.法官真要判你重罪的話.就是預謀殺人.判輕罪就是過失殺人.想要判無罪機率只有萬分之ㄧ.這樣你還想賭看看嗎?..本是同根生.相煎太急..何必呢?
By Tom
at 2010-02-21T20:49
at 2010-02-21T20:49
不過你可以看一下這個
自衛殺人,是指自我防衛殺人,目的是為求自己遭遇生命危急之時,必須藉由殺人做出防衛行為。現今各國之法律定義並不相同,在法律上所謂自衛乃係指「正當防衛」而言,稱正當防衛者,謂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以構成要件該當之方式,去加以反擊之。
法律定義
* 中華民國:
刑法於正當防衛之定義有:
1. 客觀上需有侵害之存在
2. 客觀上該侵害須具立時侵害性
3. 客觀上該侵害係屬不法性
4. 防衛者之主觀需具有防衛之意思
5. 需係對於加害人為防衛之行為
6. 需為自己或他人之權利而為防衛之意思
7. 需該防衛未過當,即需符合比例原則
其自衛殺人,僅係行為人在觸犯殺人罪後,因其符合正當防衛之七項原則,而至違法性被排除,而無刑責。
By Zenobia
at 2010-02-19T08:01
at 2010-02-19T08:01
去買隱藏式錄音機,把你哥威脅你的言語錄下來。然後前往法院申請保護令,必要的時候,可以告你哥恐嚇。
恐嚇案成立,保護令也下來之後,你哥就不能隨便靠近你,基本上他就要搬出去住了。這時候,如果他還去你家騷擾你,你大可以先把他打一頓,制伏他之後再報警抓他,因為他違反了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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