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離職被扣薪是合法的嘛~急20點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婚紗公司上班我在10/20提離職面試時公司有說道離職要錢一個月說由於因為我家人要帶我回南部處理一些重要事情(什麼事情就不方便公開)我媽也在南部幫我找到工作要帶我已起下去所以我跟公司主管說我只能到月底全家人都要下去南部我沒辦法做到11/20但是公司跟我說後面20天的天數都會被圍曠職來扣薪我想請問這樣有違法到勞基法嗎??他還有說如果家人堅持要只讓我做到月底其他損失費用如果我家人願意給的話就可以在月底離開...因為我有事先��

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0-10-25
大大你好~基本上這各要看你在這邊工作多久喔!!!依照勞基規範~如果你做未滿一年你應在10天前提出離職告知.離職告知1.工作滿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10天前告知.2.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20天前告知.3.工作滿3年以上者~30天前告知.所以別怕!!看你的年資做多久,照法律該幾天前告知就告知大家互不吃虧!!南部新工作能延後幾天沒上班沒關係的跟新老闆說一下就好~^^祝你轉換跑道順心...2010-10-2211:27:04補充:面試說規定離職要前30天說那是他自己的內規你拿勞��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10-26
***我發現很多貼法規的人沒有實際看清楚勞基法,拿來就貼了,這樣會害到問問題的人,這裡版大如果沒有跟資方簽定"定期契約"的話,那版大是須以勞基法的第15條第二項之"不定期契約"去預告資方的,所以是十天前預告沒錯***還有版大真的要申訴的話怕你時間不夠,會來不及你到南部上班,不然我有親身經驗可以教你.勞資雙方對他方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10-24
只需依法規規定的告知日期去做就可以了,法都已經規定了,鑽什麼漏洞,到時您還沒做就打退堂鼓,提起勇氣來,怕什麼!又沒有要繼續做下去,用曠職只能當日不給薪水,要鑽漏洞妳也可以,請事假就好.也不給薪,還比曠職這名稱沒嚴重.一年有14天的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