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台中一中街打工的工讀生
從三月開始 月工時大約32小時
剛剛老闆發簡訊叫我去領4月薪水
然後說我以後不用去上班了(非自願性離職)
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而且四月的3.4號國定假日
也沒有付給我雙倍薪水
有打電話給老闆
不過 他說:阿時薪133我也多給你三百塊了,我們這邊的都是這樣給,不要問題那麼多
請問這樣我能檢舉嗎
有甚麼申訴的辦法?
我有拍下這個月的打卡單還有領薪的單子
http://imgur.com/a/hfGgV
http://imgur.com/a/OLRce
http://imgur.com/a/5E8QL
總時數應該要把4/3跟4/4加上去 應該是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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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三月開始 月工時大約32小時
剛剛老闆發簡訊叫我去領4月薪水
然後說我以後不用去上班了(非自願性離職)
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而且四月的3.4號國定假日
也沒有付給我雙倍薪水
有打電話給老闆
不過 他說:阿時薪133我也多給你三百塊了,我們這邊的都是這樣給,不要問題那麼多
請問這樣我能檢舉嗎
有甚麼申訴的辦法?
我有拍下這個月的打卡單還有領薪的單子
http://imgur.com/a/hfG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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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ur.com/a/5E8QL
總時數應該要把4/3跟4/4加上去 應該是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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