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的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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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ship (孤帆遠影)》之銘言:
: 去年3月底從前公司離職,
: 當年度5月收到一筆約47W的所得稅單,本以為是全部所得的所得稅了。
: 剛剛我媽跟我說,前公司又寄了一筆約15W的稅單來...
: 我月薪也才33K,年所得竟然有62W = =a
: 去年一 ~ 三月薪資即使連年終獎金都算進去,
: (33K * 3) + 兩萬多的年終,哪來的15W阿......
: 離職時是被公司搞得很不爽,所以不太想打電話回去問@@"
: 有辦法可以查到公司幫我提報薪資的細目嗎?
: 假設是多報,我想不出多報那幾萬,公司有什麼好處...
: 請版友幫我解惑一下!

用回的比較清楚

去年五月拿的是你前年的薪水,以所得拿到手的時間計算,一般人的薪水是次月
五號拿到,所以會是你大前年12月到前年11月的薪水
代表你 2012年的年所得為47萬(沒有你說的62w)

今年拿到的是你去年在這家公司的總所得
你去年12月到今年3月底的薪水(包含獎金)
所以是 4*33k+2xk約等於 15萬

所以沒有被多報,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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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3-27
非常清楚,大概懂你的意思了,12月薪水是隔年發的。
謝謝你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3-31
很少有心臟夠大的老闆浮報,這樣無疑找自己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