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特休假有違法嗎?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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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會收到人資發這樣的mail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有違勞基法?



公司2013年全年休假共計116天,比勞基法規定的110天多出6天,

由公司吸收3天,同仁年度特休假提供3天。

周休二日暨國定假日行事曆已經公布在網站。

2013 年您的特休假依上述規定扣除3天後,可休天數共7天,

請事先排妥特休假期,(請盡可能在年中時休完一半、第三季時休完2/3)

,以避免過於集中在年底休假,甚至無法休完。

目前,您已經可以在假單系統查詢與申請明年度特休假。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資室 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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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2-11-30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資室 連絡。
Lily avatarLily2012-12-02
不然你是想要扣什麼 扣錢比較爽? 還是要加班補公司?
Mia avatarMia2012-12-07
公司應該沒有違法吧~因為勞基法規定工作雙周84小時
意思是說你工作兩個禮拜就會欠公司半天,一個月就是一天
Yedda avatarYedda2012-12-08
在扣掉只紀念不放假的日子,應該就是你欠公司的上班天數
Yuri avatarYuri2012-12-10
通常解決辦法就是扣特休或扣錢,不然你就六日來加班囉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2-11
以上說法要建立在周休二日才會一個月欠一天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12-11
感覺就是個斤斤計較的公司..
Jacob avatarJacob2012-12-15
這意思就是你公司其實是隔週休的,但讓大家週週休,然後比
照週休天數,再把差異天數當無薪假,讓大家拿特休抵,你們
Bennie avatarBennie2012-12-18
公司還能吸收,我們全部員工看拿特休抵或直接扣薪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2-22
那沒特休的怎麼辦?要先看公司是否為調移國定假日而變週週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12-22
休的公司,如果不是就有19天的國定假日,如果那半天要用特
Tom avatarTom2012-12-24
休去補,應該要先說是補哪幾天吧~國定就日又是調去補那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