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熟悉勞基法的人!請問:公司某一位員工(員工薪水22K),因不小心把出大陸的貨混貨了!所以大陸公司要求退換貨!因此,公司將這筆運費($5860)算在這名員工跟組長的年終獎金!這樣算合法的麻??在來,因另一位員工(員工薪水22K),忘記將貨品寄出,所以貨品延後2天才讓客人收到貨,公司說,如果客戶有要求延貨的賠償,要員工負責(可能是賠錢或是離職),如果是這樣,算合法的麻??如果要求員工賠錢,這樣員工就要賠麻??(員工薪水22K)如果�
扣薪水,懷孕離職,勞基法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