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打工時,這情況該如何做比較好?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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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a店家面試,
面試完店家說我錄取了,
並告訴我在某某時候來上班,
但我等一下還要去b店家面試,
此時我應該:
1.告訴a店家我等下還有個面試,
等我那個面試結束了再給您答覆.
2.答應a店家在某某時候來上班,
然後去面試b店家,
面試完若決定去a店家上班就婉拒b店家的工作,
若決定去b店家上班,
就打電話告訴a店家說不好意思我另外找到工作了所以就不過去那邊上班了.
請問哪個做法會比較好呀?
其實我之前是遇過這情況,
然後我採第一個做法,
結果店長一聽到我這樣說,
他就說"那算了".........
結果就沒錄取~
可是第2個做法有比較好嗎?
我在這方面非常沒經驗,
想請教比較有經驗的大大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是說還有另外的更好的作法嗎?
謝謝!

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4-08-02
當然是多面試後再決定阿,畢竟未來是你自己選擇的
A店家先答應當備的,去B家面試看看也不一定會有上
再來評估,但一定要打回去說這是禮貌....
祝你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