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採購法-未達公告金額之後續處理 - 考試Hamiltion · 2017-07-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問答案為什麼選b 謝謝 http://i.imgur.com/yLLIX42.jpg -- 考試All CommentsHedda2017-07-15請問你自身的解題想法呢?Hedwig2017-07-19我的想法是走行政救濟,所以選了DCatherine2017-07-20訴願先行制度,千萬不要忘了。Callum2017-07-24本法82條Susan2017-07-28更正 是84條Liam2017-07-31採購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那版大就知道意思了吧!Mason2017-08-04我覺得該是公共工程委員會並非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Damian2017-08-05所以非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的機關收到申訴都要移送到申訴審議委員會Ingrid2017-08-07由申訴審議委員會做出判決,細讀76條後Zora2017-08-10招審決是公法問題,機關這些階段做成的是行政處分,採購法行政處分的救濟階段是異議,一百萬以上的去工程會告,一百萬以下的依照訴願法的規定去進行。Damian2017-08-13實務上(今年剛好處理一個異議案)異議是機關處理,申訴是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縣市政府底下設的)處理,除非縣市政府沒設才會到工程會那裡,但是公告金額以下,採購法未提準用公告金額以上的規定,不知實務上做法如何。Lily2017-08-16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865號 異議=>訴願=>行政訴訟Emily2017-08-18了解了,謝謝Related Posts台船昨天放榜了[刑訴]告訴乃論與起訴不可分有沒有圖書館一點都不圖書館106年公務人員司法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26名財經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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