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業提早就業獎勵金的問題(急)! - 工作Barb Cronin · 2010-07-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人在1月底左右被公司資遣!!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2~3月分有領了兩次失業給付但是之後我就一直沒去領~~~(還有4次沒領過!!!)到了7月初我有了新工作~現在還在做~想請問各位大大我若是連續做了3個月~是否可以請領提早就業獎勵金??可是我的問題點是~我隔了有一段時間~~~都沒有去請領失業給付2.3月只��工作就業All CommentsDinah2010-07-20當你工作滿3個月後,你所剩還有4次可以領,需要到就業服務站,拿提早就業單據,到公司去給公司蓋(要蓋印章)證明,就可以拿到剩下4次的錢,不過4次都只有半個月的錢喔!例:你1個月1萬2,半個月6千,你有4次就是4x6千 還有2萬4可以拿Isla2010-07-22依照就業保險法規定,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請領之日起,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所以說,雖然你只領了幾次沒多久就就業了...若真的工作三個月且公司也有幫你投保,還是可以請領提早就助津貼若還是不確定還是建議你打電話向公立就服站確認,以維護你的權益喔...ShowmoreRelated Posts請問提前就業獎勵金申請7/10的就業博覽會問題就業博覽會日期---今年還有嗎?就業啟航計畫竹科就業博覽會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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