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就業獎金的疑問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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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請教一件事我在去年8月時被資遣,有去申請失業補助領了二個月的獎金之後找到了工作也有跟失業輔導站說工作了二個多月,因為家中有點事就離職到現在大約一個月了請問這樣我現在去工作補滿三個月的話還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金嗎??是要從頭做起滿三個月,還是補足最後的幾天就可申請關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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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11-03-09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款: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三個月以上。本保險指的是就業保險,只要你在公司加入勞保就會包含就業保險,之前工作了二個多月,只要有加入就業保險,不論幾天年資是可以累加計算的,累計達到三個月以上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3-08
補足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