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段日子也升級成為慣老闆 所以有做過許多功課
其實這個網頁寫得很清楚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5.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
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給予勞
工補休。(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0條)
採用月薪者 因月薪是用30天計算 其實假日前八個小時已經有給過薪水了
所以前八個小時應該額外再給予時薪*1.0 超過八小時則是*1.33跟*1.67
但是前八小時內要給予補休 (很多業主沒在管這點)
所以如果公司不打算給給予補休 那就要給時薪*2.0才對
簡單的結論就是
假日加班前八小時 業主可以考慮
1. 時薪*1.0 + 補休
2. 時薪*2.0
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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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網頁寫得很清楚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5.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
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給予勞
工補休。(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0條)
採用月薪者 因月薪是用30天計算 其實假日前八個小時已經有給過薪水了
所以前八個小時應該額外再給予時薪*1.0 超過八小時則是*1.33跟*1.67
但是前八小時內要給予補休 (很多業主沒在管這點)
所以如果公司不打算給給予補休 那就要給時薪*2.0才對
簡單的結論就是
假日加班前八小時 業主可以考慮
1. 時薪*1.0 + 補休
2. 時薪*2.0
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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