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引注的實務字號不再援用時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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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其實是還沒睡



重新讀陳敏老師的書《行政法總論》version.8

有時候書註腳有實務見解字號

可查下去卻會發現已經被宣告不再援用



那寫答案的時候應該

1.不敢用,假裝沒這實務見解,閃得遠遠的

2.還是可以引,但不要引字號就好

3.引出來,說雖不再援用,但法理應屬相通,反正就還是用了



哪一種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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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6-02-02
看新函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2-03
引出來 說不再援用 寫現在用的見解
Edith avatarEdith2016-02-08
要看不再援用的理由,有時只是明文了或程序不同了
Cara avatarCara2016-02-12
其他部分就可以以實務認為blabla 個人不會再去引字號
Doris avatarDoris2016-02-16
話說陳敏老師什麼時候要再改版阿XD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2-17
我覺得可以提出來,但著名不再援用,這樣可以顯示
你有認真讀到相關實務見解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2-19
惟有看法認為……(但不要說是實務見解)。
Olga avatarOlga2016-02-24
時間寶貴,不要花在記有沒有不援用上面好嗎......就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