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被扣薪水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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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問一下,我是在吃到飽工作的,有一天客人跑單,就是吃東西沒付錢,卻被店家說是我們外場PT沒有顧好客人所以叫我們幫忙付費,這樣的情況合理?等到我去跟店長談的時候,他卻一直跟我說7-11或是百貨公司周年慶東西被偷誰要負責?他一直跟我硬ㄠ說意思是一樣的,雖然說那桌客人吃的費用平均下來我們一個人付的不是很多,但是這樣讓我感到一點也不負責任(店家)。還有一個問題,當初內場有人離職的時候,拿Mic(無線電對講機)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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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5-04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明定損害賠償之規定應無不可,惟賠償之計算及額度涉及其合理性與相當性,宜循司法途徑或協商處理,不得由資方片面於工作規則中規定;至於賠償之方式,亦應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不得逕行扣發工資。第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
Ida avatarIda2013-05-05
看得出來你不爽要找機會報復但我想告訴你,如果你是花錢經營的老闆你會如何?你沒在現場又要你陪這些你甘心嗎?你花錢請員工都在幹嗎?說真的就是責任,工作忙而讓客人跑了就是外場的責任,沒分工合作,門應該有人看吧(客人進門要引導帶位、出門結帳很自然的)東西的損壞,過你手要檢查,離你手要請人檢查都是責任的釐清,你現在質疑過了幾手,那當初離職你為什麼沒有馬上請店長或副店長或資深人員檢查呢?你沒有責任嗎?這個責任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5-02
有一天客人跑單,就是吃東西沒付錢,卻被店家說是我們外場PT沒有顧好客人所以叫我們幫忙付費,這樣的情況合理?當然合理,不然請店員顧店,東西被偷電源沒事,那請店員幹嘛!?例外是,如樓上講的,如果平常客人多到爆,老闆又很苛只請幾個人,那就可主張不用賠,因為強人所難,那有工作自顧都不暇了,還有時間注意客人有沒跑單?像千葉火鍋生意超好,就有一個專門門口櫃台專人服務,否則就是強人所難!最後他的重點卻是說如果幫我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