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新公懲法問題 - 考試Thomas · 2015-06-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想請問依據新的公懲法 公務員於違法失職行為終了已經過9年 可以對其做一次記2大過的懲處處分嗎 記過5年 可是2大過要比照免職的期限還是不用啊 -- Sent from my Android -- 考試All CommentsHardy2015-06-06記大過是懲處Jacob2015-06-07兩者不同Genevieve2015-06-11懲戒和懲處不同喔,懲戒是懲戒法,懲處是考績法Megan2015-06-15請問這個修法警特會考嗎Cara2015-06-17這題應該是問考銓範圍吧,根據大法官釋字583號,指出免職Olivia2015-06-18懲處權應類推適用懲戒權行使時效(10年),但因為懲戒性質David2015-06-21有很多種,所以釋字583號同時要求檢討不同懲戒應適用不同Ula2015-06-23時效,而最新的懲戒法已修正,但原PO不知道一次記兩大過Carol2015-06-23(也就是免職)要如何類推適用懲戒權的行使時效規定Connor2015-06-28如果是要寫申論題,我覺得可以先帶到研擬修正考績法,讓Adele2015-07-01懲處權適用不同行使時效(記得郭如意老師的書提到一次記二Delia2015-07-06大過適用10年~再帶到目前懲戒法已修正不同懲戒適用不同Brianna2015-07-09時效,有鑑於目前考績法尚未修正,故請有關機關指示如何類推懲戒法。我的一點想法,大家一起討論:)Zenobia2015-07-14謝謝da大的觀點,學到了Todd Johnson2015-07-18感謝大大的解說~懂了Related Posts關於記帳士考試考前10天這種打工適合準備國考嗎?動力學-剛體運動海商法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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