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資只發放最低薪資是否違法?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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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最近求職有兩間公司讓我特有印象

a公司 資本額ㄧ億多,人資說公司預計年底上櫃(但目前連上興櫃都沒有),財會責任制 無加班費 隔周休(南部嘛 以此公司的風評 我想頂多25k-27k),到職未滿兩周離職以最低薪資下去計算薪水

b公司 資本額四億多 興櫃公司,財會有加班費 26k(可能會出差甚至派駐至大陸)周休,到職第一個月薪資為最低薪資 做滿兩個月會補發差額 反之則無 第三個月正常 試用期後不ㄧ定會調薪

以上述兩間公司發放薪水的方式 是否有違法之虞?
以前求職沒遇過這種狀況 頂多試用期ㄧ個薪水 試用期過都會上調 還是現在都流行這樣 聽到人資這樣說都三條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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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4-07-22
試用期過了薪水沒有一定要上調阿,有這規定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7-25
以法來說沒違法. 但是這種公司應該也不會善待員工.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7-29
我知道試用期過後不ㄧ定要調薪,只是自己跟友人遇過的
幾乎都會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8-01
主要只是想知道 公司發放薪水的方式是否違法
Tracy avatarTracy2014-08-04
bmthu 您說中了!這兩間版上風評還真是。。。
Dinah avatarDinah2014-08-08
勞基法26條:不得預扣工資; 做滿兩個月後補差額 你說呢?
Necoo avatarNecoo2014-08-09
公司可以凹說這不是扣工資,而是做滿兩個月的"獎金"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8-14
基本上違反勞基法的部分要成立有困難,但證明公司很GY
Olga avatarOlga2014-08-18
違不違法已經不是重點... 趕快跑就是了!!!
Enid avatarEnid2014-08-21
只要沒低於最低薪資當然都沒違法...
Lydia avatarLydia2014-08-25
勞基法沒有試用這東西,公司給你的offer大多表明nk,過試用
Ivy avatarIvy2014-08-27
期後調薪,但他一開始的nk並沒有少給。同理,公司開最低薪資
給你,即使過試用再調薪到50k也沒有違法,甚至之後補獎金給你
當然更是沒有問題。
你的觀念應該是談好的offer表明的實際薪資是多少,少給才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