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最低收入資格?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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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各位熱心的幫忙回答..我的問題及環境如下:環境:1.我目前無業.家中有3個小孩分別是7歲及6歲還有一個7個月大.2.我太太(已離婚.目前住在一起幫忙照顧孩子).目前照顧7個月大的無法工作.3.我名下沒有動產及不動產也沒有任何存款.4.我97年度的年收入為22萬餘元.5.我無父母.目前居住地內(含戶籍)就是我們5個人(我及前妻還有3個小孩).6.目前居所是租的(每月9千元)在台中市.7.只有一個弟弟目前各自生活.他沒有跟我住在一起.也沒能力幫忙我.8.我本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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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1-14
如果你和太太離婚滿二年以上..三個小孩的監護權歸你那麼你的確可以去申請低收..應該可以通過具有低收每個月三個小孩總共可以領取6600元的補助金請記得.........你沒有補助金可以領喔當你到市公所送件的時候如果初步認定你無法通過低收的話你還有一個選擇..因為你是單親所以可以申請..兒少補助每個小孩每個月有1400-1800元的補助金家扶中心也可以是你的選擇..每個月一個人1700元家扶中心與其它的政府補助沒有衝突政府的補助很少..也許補助金下來�
Zanna avatarZanna2010-01-12
據我所知存款未達5萬應可申請低收入補助你可到區公所的社建課申請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1-15
如果你願意的話!不用申請低收入我的房子很大也很漂亮;你全家可以跟我住既然收入不好,養家一定很困難!我可以給你工作政府最不可靠!你有資格申請也沒用!杯水車薪罷了....將來孩子的教育也要花很多錢....政府管不到那麼多吧!我要的是有報復有理想的年輕人;品格要好可以聯絡我2010-01-1320:55:17補充:之前關閉信箱已經打開了也有電話可以聯繫2010-01-1822:29:57補充:這種政府給的錢少又慢!你難道除了政府幫助之外別無他法嗎?你也擺攤也想有能力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