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職扣幾天薪水,店長要告我損失賠償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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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11上大夜班因有些事而導致曠職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所以就未告知我想知道的是曠職最多扣幾天薪水?店長說要告我民事損失賠償那是要賠償什麼?那是要賠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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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ga avatarOlga2011-11-23
匿名版大你好...一.勞工事假或曠工當日工資可不發給,但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若以扣除一日以上薪資或另訂罰款為懲處,顯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工資須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之規定。1.若時薪者,則當日不給工資.2.若月薪者,則以月薪/30天=平均日薪,雇主可扣除一日之平均日薪.例如:月薪18000元/30天=600元/平均日薪,雇主得以扣除600元.二.勞工若無故離職或無故曠職,致事業單位(公司)受有損害者,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例如造成營業
Freda avatarFreda2011-11-26
還是加強溝溝、表達能力較重要!!!曠職一天就是扣一天薪+全勤賠償什麼?賠償多少?要看店長提出什麼?其實嚇唬你成分居多~因為不善表達造成別人誤解你惡意曠職、也造成別人人力調度困難、甚而形成營業損失~只要一通電話花不了你幾秒鐘時間,因為小動作不做,造成後續麻煩~所以還是那句話:加強溝溝、表達能力~否則這種事在職場上你會鬼打牆一直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