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法規上面是否有規定每個月上班時數上限?
最近看了一些門市或服務業的工作,大多數是月休六天而已,
有些公司每日上班時數為11小時,(104上面寫的,沒寫是否輪班)
假設一天11小時(不含加班),11小時*24天 = 264小時
月薪最低底薪23000來說的話有超時工作(違法?)嗎? 謝謝
(或是底薪要多少才是合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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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些門市或服務業的工作,大多數是月休六天而已,
有些公司每日上班時數為11小時,(104上面寫的,沒寫是否輪班)
假設一天11小時(不含加班),11小時*24天 = 264小時
月薪最低底薪23000來說的話有超時工作(違法?)嗎? 謝謝
(或是底薪要多少才是合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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