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健保費的計費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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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對於健保費的計費問題,我爬了很多文,但還是沒能解決我的疑問,所以請各位大大給予指教。我有一位員工6/21進公司,但11/15離職,但我不知道是否需要先扣他個人的保費自付額起來,因為我不知道他離開公司後是否有去其他家公司上班?如果有上班又在11月底前離開,那健保局是否會將這個員工的健保費算在我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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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e avatarFaithe2010-11-27
你的員工於6/21進公司11/15日離職6、7、8、9、10等五個月的每個月的最後一天是在你公司投保因此該月的保險費是在貴公司繳納但11/15日離職因為11月的最後一天沒有保在貴公司因此貴公司不用繳納他的保費也不用扣他的自負額每個月的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為扣繳單位...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11-30
健保局是以退保日期去算健保費,如果是11/15離職,退保日期如果是11/20,健保局就會算當月退保,不會算健保費,但是如果你是11/30,月底退保,那健保局就會算到11月份的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