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約內容的問題 - 面試

Table of Contents

我最近面試上了一份兼職的工作
我之前也有過不少相關的兼職工作經驗
不過兼職的話一般都不會簽約
但這家特別要求簽約
我看了合約內容
因為以前沒簽過合約
有些疑惑
希望大家能幫我看看
謝謝!

我的工作是算鐘點制
工作時間以我方便的時間為主
但不一定什麼時候能分配到工作
對方開給我的鐘點費是試用期NT290(一個月)正式後為NT300
工作一次是以一個小時為主
也有可能連續幾個小時或中間隔開
不一定
我不確定如果剛好第一個月時間都配不太上
只做了2~3個小時是不是也會算完成試用期??



不過底下才是我有疑問的地方:


若有下列情形發生,乙方得立即終止合約並求償相當於10萬美元的補償金。
6.3.1 私下與乙方之學員安排課程以獲得額外收入者。
6.3.2 欺騙或蓄意破壞乙方或乙方之正式授權代表對甲方之信任者。
6.3.3 甲方對乙方或乙方之正式授權代表施行犯罪行為者。
6.3.4 侵犯乙方智慧財產者。
6.3.5 公開乙方之營業相關資訊者。
6.3.6 於受雇期間任於與其它性質相似之台灣企業或工作職位者。甲方得
在取得乙方之紙本同意後方可任職於非台灣之企業或職位。


因為是兼職的工作而且不確定性高(也就是一個月不知道能上幾個小時)
以比例來看 10萬美元的補充金是不是多了一點???
這樣的合約內容合理嗎?


--

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8-23
當然不合理。但也不是你違規後就必須給他十萬美元,產生糾紛
Susan avatarSusan2013-08-24
後一定是調停或上法院認定。印象中合約限制,不能超過法律規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8-26
範的標準。
Yedda avatarYedda2013-08-31
請問樓上認為不合理的理由?因為我必須再提出理據跟
公司談~所以請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9-02
看到這種完全保證資方的合約就很反感...@@
Irma avatarIrma2013-09-03
會寫這種條款的公司沒有在跟你談合理不合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9-05
他是在跟你說「簽,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