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費減免新規定家庭收入二百二十萬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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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要辦三個小孩學費減免,
新規定是要附上全家庭收入二百二十萬以下的証明。
爸爸有身心障礙輕度手冊,
年收入三十三萬。
媽媽沒工作。
三個小孩未成年,
就讀私立大學和高中。
因為負擔很重,
想辦減免。
但是唯一成年的大姊,
卻不肯寄身份證回來,
說是不想讓人知道自己的整年收入(因為很少)。
請問辦理妹妹的減免,
一定要附上全家成員的整年收入嗎?
附帶說明姊姊還未出嫁。
但因為已成年,
國稅局一定要有她本人的身份證、印章才可辦理。
如今也不知怎麼辦?
是不是每個學校都一定要附上
「家庭年收入二百二十萬以下」」的証明?

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6-09
不需要附上姊姊的所得證明!!不是一定要附上全家成員的整年收入
修正後的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關於家庭所得總額的定義如下
1.學生未婚者,為其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2.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及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所以,以你們家的情況來看,只要申請你們夫婦和3個就學中孩子的所得證明即可,未就學的姊姊不必提供所得證明,當然也就不需寄身份證回來囉
你們可以帶著身分證(夫妻2人)、印章到附近的國稅局申請個人的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面為藍色紙張的文件,一般都在全功能(綜合)櫃檯辦理,不要申請成報稅用的參考清單(白色紙張文件,全名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所得資料參考清單),你們夫妻2人的所得證明(清單)要申請3份(3個小孩,3個學校要用),小孩的各申請1份即可,若小孩未滿20歲申請所得證明要帶戶口名簿


2009-06-06 00:21:03 補充:
更正
你已經申請好全家人的財稅清單,拿這份給學校即可,不包含姊姊的沒關係
看了你發問的2個問題,補充說明
2009-06-06 00:22:49 補充:
就我所知,不是每個學校都一定要附上「家庭年收入二百二十萬以下」」的証明,但如果學校要求,學生需提供
2009-06-06 18:37:25 補充:
2.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及『父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2009-06-06 22:57:34 補充:
補充:教育部最新公文
98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的學生一定都要申請『96年度』的家庭年所得證明
這是我找到的公文網址
http://www.shsh.ylc.edu.tw/files/news/%E5%85%AC%E6...
大專校院學校可透過教育部系統向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原則上學生是不需要提供所得證明的.....
2009-06-06 23:04:59 補充:
所以,如果學校要求提供家庭所得證明,高中職學生需提供96年度
大專校院學生需提供97年度
搞的有點複雜...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6-09
大專校院98學年度第1學期也是提供96年度所得的....不是97年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6-06
應該只要附上能佐證家人身分資料的文件即可,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等,全家收入應係由校方統一請國稅局依所提家人資料提供收入資料,再審查是否符合補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