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有關戶籍法第十九條意思的問題 - 考試Joseph · 2021-02-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小弟想跟大家問一下 戶籍法第十九條:「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 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登記。」小弟理解力沒有很好~ 意思是不是說,例如像:在同 一戶籍地址內,一戶裡有五個人,這五個人裡面三個人再獨立設一個新的戶出來。在同一 戶籍地址內,有A、B、C 三戶,其中的B、C兩戶合併到A戶裡。不曉得這樣理解得對不對 ? 希望了解的各位幫小弟解答一下 謝謝大家!!! X -- 考試All CommentsAndrew2021-02-19看不懂你說的意思。分合戶登記就是分戶和合戶登記,一個地址內有可以n個戶。假設ab原本在同一戶,現在要分開,就是分戶。第二假設ab原本在同一地址不同戶裡,今天要合併為同一戶,就叫合戶。如過這樣還不懂,就把戶改成戶號去想就好了。分合戶登記有條件限制,記得要一起看!Doris2021-02-23b,c 合併成 d 也叫做合戶Belly2021-02-27分合戶大概就和你解釋得差不多喔 我第一句解釋的怪怪的 直接忽略好了Zenobia2021-03-04謝謝大家的回答!!Related Posts如果申論題沒答案,為什麼會有全職考生?109律師應屆上榜、司法官二試心得上榜生各科必考重點筆記大家覺得商事法哪一科CP值最高?初等一般行政答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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