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有上網爬文章,知道失業補助的資格!但我想請問喔~我以被資遣拉!!1我聽人家說還要去找工作2~3工作如果對方不雇用妳,再請新雇主蓋章!是這樣嗎?2我看有些都是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請問要如何鑑定妳14天內五法工作??那為什麼有些po文的說至少2個工作以上不雇用妳才可申請??3還有什麼是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我可以申請嗎?4如果我沒工作勞健保就停止!那就會要我繳國民年金~我在網路上看到國保生�
有關於失業補助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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