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提早就業獎助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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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有個問題請教~因公司大量資遣員工~我拿非志願性離職單至就業服務站申辦失業補助金.申請日期是10/21申請~依法等待期14天(11/4)通過審核即可申領,可是我找到工作新公司要我11/3去報到。問題1:請問這樣失業補助金還領的到?問題2:請問這樣可以領提早就業獎助金?麻煩有經驗或熟悉相關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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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ah avatarDinah2008-10-29
問題1:請問這樣失業補助金還領的到?→領不到,因為失業給付的請領資格是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自己找到工作也算推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8-10-29
兩個都領不到~因為11/4之前你已有工作了必須在11/4沒有工作去認定才領的到第一次的失業給付而必須有一次的認定通過,以後才有提早就業獎助金的資格不過工作難找,有工作還是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