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薪資問題~月薪變日薪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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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PUB上班的情況下
如果當初老闆跟我說~以月薪算:底薪是22000,全勤3000,周休二日
但是我10月份因病住院請了五天
老闆給我的薪水是
22000/30=733/日
實領:【實際上班天數17日*733=12461元】
這樣是對的嗎?
正確是否應為22000-733*5=18335
我向他們提出質問時,他們說"我們以前就是這樣算的,算給其他人也是,為什麼現在才有這問題反應?"
在PUB上班,有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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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12-17
首先先確認您有加入勞健保嗎?若是有的話,就讓勞基法來保障你,您跟老闆當初說好的是月薪,則老闆不應該依您有請病假而用日薪計算,這已是違反當初所談的,所以您的請假期間的工資是25000/30*5天/2=2083(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有出示醫生證明者,可領半薪),
1.正常來說您10月份的薪水應該是25000-2083=22917,勞基法沒有所謂的全勤獎金,若當初談好的薪資是25000,老闆硬是把您的薪水拆開計算有全勤3000,這是不合理的
2.若您當初談的本來薪水是22000,全勤3000是老闆另外獎勵你的,那您10月薪水計算應是22000-(22000/30*5/2病假半薪)=20167
3.老闆若是依您沒做滿1個月而改以日薪算,這是不合理的哦,因您的假日都不給薪資了..這是差很多..
***我向他們提出質問時,他們說"我們以前就是這樣算的,算給其他人也是,為什麼現在才有這問題反應?"有可能別人有提出問題,也被他們用這方式回覆囉,建議您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我在前一家公司上班時也遇到跟您相同問題,但不是在pub(不知是否適用於勞基法),當時我是5號進公司,公司在那個月就給我日薪,我反應當初談好是全薪且沒有所謂的全勤哦,人事也是回應我說以前大家都這麼算的,我說這是不合理,最後他們就依我計算的全薪算給我,不過往後的日子,為了�
Eden avatarEden2012-12-20
其實薪資這樣算是對ㄉ!!如果是科技公司做二休二ㄉ計算才是以時薪算!如果以時薪算22000/(8*30是勞基法規定ㄉ240小時)=91.666/時*10時/天=916元/天*17天=15583元反而更少!!!
Jacob avatarJacob2012-12-21
簡單的說....公司有給你勞健保嗎.....沒有可以告死他....有也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但還是...以合為貴啦...畢竟工作難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