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郝強老師課本的債務整理一個小疑點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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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整理一開始要先把修改後的債務折現,與現在的比較

再去分實質修改或是非實質修改...

但有一個問題就是"協商相關支出"

郝強老師的課本並沒有把協商相關支出算在裡面來比較

不知道上郝強老師的各位有沒有想過呢@@?

我來舉個簡單又極端一點的例子

如果我欠A銀行100元,但協商支出花了90元,然後A銀行允許我只還10元(暫不裡折現)

以郝強老師課本的例子,他並沒有把協商成本算進來比較

所以就會變成實質修改...

但我認為是要算進去的,也比較合邏輯

不過課本上的習題因為協商支出金額小,所以並不會影響到判斷

但實際上到底要不要算進去呢??

我是覺得不算進去的話會有謬誤...不知大家的想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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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6-05
能花90元協商,但最後還是花了90+10=100元...?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6-07
不會啊,就債務本身來說還是有實質修改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6-10
我看簡國倫老師的解法,都有算進去,我覺得也比較有理
Tracy avatarTracy2012-06-11
郝強方法:(100-10)/100=90% 實質修改 要認新借款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6-13
簡國倫老師方法:(100-10-90)/100=0% 非實質修改
當然以上是誇張一點的情況,不然題目的協商金額都不高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6-14
為何不爬文?